阿****开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开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已由阿****开发区****发展局 以阿纺城经发字[2026]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阿****开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7745.60m2,其中1栋综合用房6897.60m2,3栋仓储建筑面积20278m2,2栋值班室建筑面积30m2,配套设备用房540m2(含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1.1 建设地点:阿****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7745.60m2,其中1栋综合用房6897.60m2,3栋仓储建筑面积20278m2,2栋值班室建筑面积30m2,配套设备用房540m2(含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1.3 工程投资额:****3923.13元
2.1.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段
2.1.6 其他: 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7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签署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
注:新设立的施工企业不作要求。
3.4财务要求: 近 3年(指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近1年,指2025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07月27日起至2026年07月27日止)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行政处罚后(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受到县级以****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规定的所属市场主体类型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投标截止日时在以上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的,但距公示时间已超过1年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投标截止日时在以上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的,但距公示时间已超过1年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标书代写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1年,指2025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2025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止 。
3.7 其他要求: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 年 7 月 6 日 10 时 00 分至2026 年 7 月 10 日 20 时 00 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7 日10时30分(**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ggzy.****.cn/aksggzy/)上发布。
9.****管理部门及电话:阿克****建设局 监督电话:0997-****552。
10.其他: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使用**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阿****开发区)**路6号
联系人:魏志义
电 话:158****73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路辅****集团有限公司3楼
联系人:潘晶晶、吴广慧
电 话:166****6615、130****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