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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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 服务期限
本次选聘的服务期限为1年(实行1+1+1模式),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经考核合格,可依据相关规定续聘。
四、 服务内容及范围
受聘的****学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服务:
1. 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参与学校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2. 合同审查与管理: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学校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3. 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法治讲座;根据需要,为学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权益保护等专题普法活动。
4. 师生权益保障:为学校依法处理人事争议、劳动纠纷、学生伤害事故等提供法律咨询与解决方案建议。
5. 信访与舆情应对:协助学校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提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及网络舆情的法律支持。
6. 对外交往法律事务:****政府机关、社会机构交往中的法律事务。
7. 专项法律服务: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一般民事纠纷案件(重大诉讼案件可另行约定或按专项代理收费)。
8. 日常法律咨询: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学校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咨询。
五、 报名资格要求
1. 报名机****机关批准设立、****事务所;报名个人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且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 熟悉****小学教育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教育行业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3. 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应具有 5年以上 执业经验,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4. 能够确保指派专人****学校的法律需求,承诺在接到紧急需求时能在合理时间内到场服务。
5. 本次选聘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鼓励律所指派专门团队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团队成员及分工。标书代写
六、 报名及遴选材料
有意参与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送达或邮寄至我校,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报价单及方案》(含服务模式、团队组成、业绩介绍、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服务计划等)。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拟指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简历及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证明(由律所出具)。
4.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服务教育机构、事业单位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5.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七、 选聘程序
1. 发布公告:在学校官方网站及相关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2. 接受报名:接收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
3. 综合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议,重点考察律所实力、团队经验、服务方案及报价等因素。
4. 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签约聘任:公示无异议后,与受聘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八、 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7月15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并同步发送电子版。
3. 联系地址:**市**区**岗镇****保卫科
4. 联 系 人:单老师
5. 联系电话:189 5544 8685
6. 电子邮箱:****@qq.com
九、 其他事项
1.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2. 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 我校有权对本次选聘公告内容进行最终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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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