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位于塔城市杜别克区光明路东方嘉苑小区15号楼4单元401室住宅房产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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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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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位于**市杜别克区**路**嘉苑小区15号楼4单元401室住宅房产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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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35.9547万元 人民币
20
2026-07-03
动态报价
1. 本次转让房产评估值不含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交易过户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 本次转让房产位于**市杜别克区**路**嘉苑小区15号楼4单元,结构为混合结构,修建年代为2015年,地上6层楼房,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使用年限为2013年5月28日起2083年5月27日止,产权来源为买卖。 3. 本次转让房产存在欠物业费、电费等事项,项目成交后,资产移交前的欠费由转让方承担并交清,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4. 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5.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交易所无关。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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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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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位于塔城市杜别克区光明路东方嘉苑小区15号楼4单元401室住宅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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