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设备物资国际汽运运输服务采购。
2、采购内容
| 名称 |
描述 |
数量 |
| 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汽运运输 |
1. 国际运费:装车地点为**市,要求提供从**经**口岸至乌兹别克斯坦纳曼干口岸的陆运运费, 2. 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内陆运费、装车费、站内换装、加固、报关、单证办理等费用) 3. 其他:如供应商有其他费用需要列出,可在报价单列出,报价单以外任何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4. 目的地免费压车天数不少于3天 |
约148吨(国内约需5车,国外约需6车) |
1、采购最高限价:36万元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发运时间:按采购方需求7月20日至8月10日陆续发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提供发运承诺书,按报价表约定期限,根据采购方需求发运物资,且起运后25个日历天内送达目的地,如未能按时发货、拒绝履行发货义务或起运后未按时送达,将承担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方支付该批次运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除全额退还已支付运费(若产生),还向采购方支付该批次运费总额20%的违约金。采购方有权保留单方解除本次代理服务采购合同的权利。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3日~7月8日每日9时~18时(**时间,下同),联系本公告第五项所示采购联系人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告第五项采购联系人邮箱,采购联系人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采购文件等有关资料发送给供应商。加急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 月9日18:00时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数量及递交地点: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至(或邮寄)**市郑东新区**路16号综合楼704办公室。加急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郑东新区**路16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85****1231
邮 箱:****@163.com
纪检部门:****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037****5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