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续费服务项目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维码)。
(三)预算金额:陆万元整(¥60,000.00)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6****集团****基地1号办公楼十四层1405号房B1区15号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第[三]款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具体理由阐述:我院与****签订的**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7月23日到期,**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能够打通院前、院内、专科急救环节,缩短救治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患者死亡率、致残率,****中心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数据服务。为确保系统的一致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服务的连续性,必须向原供应商****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的货物或服务,为了更好满足采购单位实际工作需求,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从****处采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7月3日至 2026年7月9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0777-****923
(二)监督部门
名称:****监察室
电话:0777-****108
****
2026年7月2日
附件:******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续费服务项目文件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