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工程管理部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孙毅
联系电话: 152****5518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现对****承装(修、试)许可证三级升二级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承装(修、试)许可证三级升二级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址:****市**区五星北路257号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1.协助办理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资质证书许可事项变更工作,提供资料整理,完善和评估、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确保完成升级工作。2.协助招标方及时完成平台人员增减、业绩资料修改提交,确保升级变更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4)招标方认为本次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有权进行多轮次谈判。
1. 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
2.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形式支付。
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4 .未在****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返还(无息)。
6.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补齐。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3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竞争、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投标中IP地址重复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
账 号:307********00420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草湖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78416
备注:****咨询服务(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少提前1日将汇款截图发送联系人,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标书费用200元及投标保证金2800元,由财务人员确认。
项目联系人:刘爱江 132****7274
财务联系人:刘洪梅 187****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