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5-1
二、合同名称: ********中心项目建设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中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福****中心C区5055
联系方式:0755-****158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南区)T1楼12层
联系方式:137****41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心项目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成智能服务集群开发、智能认知大脑开发、数据融合中枢建设、基础设施基架建设、系统集成等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0000
合同金额: 46217.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验,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终验;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7-03
九、其他补充事宜:1.建设内容变更。根据需求调研阶段用户需求及优化意见,在智慧服务门户系统中增加“关键数据更新订阅推送系统、智能语音输入交互”;在科技信息展示系统中增加“学习搭子、趣玩实验室、学习广场、政策对比、启发式探究学习、学习成长守护助手、知识图谱、优质**库建设与共享”;在新型高端智库系统中增加“战略咨询报告智能写作;在科技决策支持系统中增加“科技需求和成果智能识别”;在智能搜索推荐系统中增加“**人才宇宙、面向科研创新的智能文献分析与可追溯问答系统、科研成果结构化转译与传播平台”。核减科技展示与服务系统中的“科技抗疫主题报告”,核减脑图谱主题数据库中的“脑图谱公开数据库”。项目变更核减建设合同金额46万元,建设工期不变。 2.修订原合同“****服务中心合同”第六条(6.1)款“甲方应最晚于2026年3月31日前取得本项目全部必要的施工审批文件,并在取得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为开工日期。乙方应在开工日期起至2027年12月31****服务中心建设内容。若甲方未按约定取得审批文件,导致乙方未能在2026年3月31日前开工,则竣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后730天”修订为“甲方根据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时办理全部必要的施工审批文件,并在取得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取得施工审批文件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服务中心建设内容。” 3.变更乙方项目经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