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8日,****第五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上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市**、**境内;建设规模:弥补递减产能6.5×108m3/a。建设内容:新增钻井222口;涉及井场71座;采气管线60条,注醇管线21条与下古采气管线同管沟敷设,共计119.622km;集气支线1条,共计18.1km;采出液管线2条,共计32.421km;苏东-24集气站一座;改建苏东-14集气站、苏东3#采出水处理及回注站、改扩建苏东-5X集气站、苏东-7集气站、苏东-11集气站、苏东-12集气站、苏东-13集气站、苏东-15集气站、苏东-20集气站、苏东-21集气站,同时配套建设区域内仪表、通信、消防、防腐等地面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8月核工业二O三研究所编制完成了《****第五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4年8月27****环境局以鄂环审字〔2024〕15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25年10月24日,中国石****公司****第五采气厂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2024年12月开工,截止2026年4月,本项目陆续完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4044.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8.95万元,占总体投资的14.7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二、公众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后附电子版报告和专家意见。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31日)。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即日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昊:联系电话:147****4507;邮箱地址:****@qq.com;单位地址:**市**北区华城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