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 商基本资 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独立法人,完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无行业违规失信记录。
3.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在册正式员工,全程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聘用外聘、兼职、挂靠人员开展项目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书,若存在转包、分包、使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服务等违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借资质参与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6.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保证金。
(二)资格审核规则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集中审核、资料不予补交制度,供应商须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备齐全部响应资料,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充、修改资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中选空缺名额由后续候选供应商依次顺延: 标书代写
1.未按规定时限、规定格式完整提交全部响应资料的;
2.提交虚假、伪造、不实资料骗取参选资格的;
3.供应商未充分研判项目需求,中选后无法按采购标准、时限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的。
(三)需递 交的响 应资料 (带★为实质性必备项,缺项、无效、不符即废标)
★1.项目团队在职证明材料:团队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近期社保缴纳查询截图/凭证(全部加盖单位鲜章);
★2.项目负责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单位资质及授权资料:企业合法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鲜章);
★4.设备仪器资料:本项目拟投入使用的全部检测设备、仪器在用台账清单,以及对应设备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项目履约承诺函(严格按照附件1模板编制、盖章);
★6.一次性最终报价表(严格按照附件2模板填报、盖章)。
备注:★为实质性条款,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满足采购参数要求均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料排版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所有响应资料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全部页面加盖单位鲜章,严格按照上述资料顺序统一排版整理;
2.响应资料统一扫描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以“供应商全称+**州2026年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委托服务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3.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参与的全部成本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赔付责任;
4.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资料须真实合法,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中选资格,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