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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404954 | 建设单位法人:丁全年 |
| 吕广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常家镇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 |
| ****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常家镇电力科技(新能源)产业园 |
| 经度:117.434550 纬度: 37.7759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2 |
| 德环庆报告表〔2025〕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404954001Q |
| 2020-07-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40495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40495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D09FBX04 | 竣工时间:2026-01-20 |
| 2026-01-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1 |
| 2026-06-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3oVywC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蜡膜制作、修蜡组树、沾浆制壳、风干、脱蜡、壳模焙烧、熔化、浇注、震壳、抛丸、切割、打磨、清洗、品检 | 实际建设情况: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蜡模制作、脱蜡工序产生的VOCs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沾浆制壳、震壳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模壳焙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0Cs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电炉熔化、浇注、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环节分别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引入排气筒排放;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于厂界内排放,同时提高集气罩集气效率,合理安排车间通风次数。 项目产生的喷淋塔废水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生活污****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项目震壳工序产生的废砂外售综合利用;抛丸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钢丸、抛丸、切割、打磨产生的铁屑、除尘器收集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电炉重新熔化;****设备厂家回收利用;废石蜡、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同环评一致。项目蜡模制作、脱蜡工序产生的VOCs,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TA001)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沾浆制壳、震壳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电炉熔化、浇注工序和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共同由排气筒(DA002)排放;模壳焙烧废气经水喷淋(TA004)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清洗工序酸性废气经碱喷淋(TA005)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完全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管****处理站深度处理。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同环评一致。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同环评一致。项目震壳工序产生的废砂外售综合利用,抛丸机序产生的废钢丸、生产过程产生的铁屑、除尘器收集尘、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返回电炉重新熔化;除尘器****设备厂家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石蜡、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环保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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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8900 | 25830 | 0 | 0 | 18900 | 189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36 | 0.03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5708 | 0.97 | 0 | 0 | 0.571 | 0.571 | / |
| 0 | 0.2022 | 0.35 | 0 | 0 | 0.202 | 0.202 | /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蜡模制作、脱蜡工序产生的VOCs,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TA001)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出口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73mg/m3,小于标准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5kg/h,小于标准限值3.0kg/h,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环保设施T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平均处理效率为62.28%。 | |
| 2 | 布袋除尘器(TA002)、布袋除尘器(TA00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沾浆制壳、震壳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电炉熔化、浇注工序和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共同由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
| 3 | 水喷淋塔(TA00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模壳焙烧废气经水喷淋(TA004)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3出口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9.25mg/m3,小于标准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1kg/h,小于标准限值3.0kg/h,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
| 4 | 碱喷淋(T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清洗工序酸性废气经碱喷淋(TA005)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完全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两天内所测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m3,小于标准限值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47×10-3kg/h,小于标准限值0.26kg/h,两天内所测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94mg/m3,小于标准限值9.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36×10-4kg/h,小于标准限值0.1kg/h,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两天内所测硝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144mg/m3,小于标准限值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11×10-4kg/h,小于标准限值0.77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 1 | 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 | 项目采用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62dB(A),小于标准限值65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3dB(A),小于标准限值55dB(A)。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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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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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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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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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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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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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