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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新街村、大陵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大陵村回迁物业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新街村、大陵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大陵村回迁物业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市**区新街村、大陵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大陵村回迁物业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街道**市**区**街道新街村、大陵村,工业大道南侧,新街大道西侧。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市**区新街村、大陵村**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大陵村回迁物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建筑工程。本项目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641.4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4349.66平方米,代建绿地291.78平方米。容积率≤2.5,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0875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约52.61米,最大层数13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四等水准测量。(以上建设****政府主****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 招标内容 | 一、勘察(一)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1)勘察工作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内及周边的全部勘察工作,具体根据实施项目需要确定。本次工程勘察包含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勘察阶段(含超前钻)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管波物探、波速测试、抽水试验、土壤氡检测、微动法物探等工作,如果设计方案调整(包括塔楼体型、位置、数量、楼高等),勘察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所有勘察工作并不收取额外费用。具体详见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任务书(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二)勘察要求:(1)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2)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3)查明基岩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4)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或危险的地段,分析预测地震效应,判别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确定各判别孔的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且应根据各孔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确定场地抗震类别时应布置剪切波速测试孔,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5)对厚层软土分布区,应查明软土成层条件、应力历史、结构性、灵敏度等力学特性和排水条件;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地区,尚应判别软土震陷的可能性和估算震陷量。(6)查明地下水的性质、补给条件、各土层的渗透性及水流量,****设计所需的计算参数和方案建议。提供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作为抗浮计算依据的可能最高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环境水和土对混凝土和金属材料的腐蚀性。(7)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和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8)场地土壤氡检测。(三)勘察成果: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由报告正文、附图和附件组成。(四)其他:由于建筑规划方案仍未确定,地形测量及管线探测的工作范围原则为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扩30米;各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波速测试、微动法探测、管波物探、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工作量布置及工作深度需根据阶段工作细化。 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一)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需满足房建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报发包人审核。如果设计方案调整(包括塔楼体型、位置、数量、楼高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设计要求调整设计方案,调整不产生额外服务费用。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2)初步设计阶段。(二)设计工作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报批深度的要求及满足发包人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的准则下,包括总图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与房屋建筑工程配套的红线范围内的)、结构设计(含钢结构)、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土方平衡设计、基坑支护设计(需要达到施工图深度)、地基及软基、溶洞处理设计(如有则需要达到施工图深度)、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如有)、红线内室外管线综合、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工作。(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76.928423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事务所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并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1.4.3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第1.4.2(2)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第1.4.2(2)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4.4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①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函。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备案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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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1.4.6 信誉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7 本项目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7-04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4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4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4 09:30:00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迎宾大道163****广场2栋15层01-02、03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佳嫦 | 联系电话 | 020-****89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环市东路358号13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东琦 | 联系电话 | 020-****799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建****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70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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