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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现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东涌镇东导村兴骏街2号
邮编:510000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人:王先生
时间:2026年7月3日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