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下行线 K1198+411~+451 **堂隧道出口**明洞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沪昆下行线 K1198+411~+451 **堂隧道出口**明洞工程,****公司以《关于沪昆下行线K1198+411~+451 **堂隧道出口**明洞可行性研究批复的函》(广计更批〔2026〕114 号)批复建设,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技改资金,出资比例全资,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内容:沪昆下行线 K1198+411~+451 ******集团公司 III 级防洪点,位于双江至**堂区间。目前隧道口出口基岩出露、地质复杂,在震动、风化、雨水冲刷等外部作用下,部分块体失稳坠落,存在崩塌落石风险。因此,为消除行车安全隐患,提高线路防洪能力,实施**明洞是必要的。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为沪昆下行线 K1198+411~+451 **堂隧道出口**明洞工程施工图框架明洞主体及附属工程、相关铁路设备迁改防护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2.2.2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10个月,计划2026年 8 月 15 日开工,2027年 6 月 15 日竣工。
2.3其他说明:
2.3.1工程总投资800万元。
2.3.2工程施工主要内容:
在沪昆下行线 K1198+411~+451 区段**明洞 40m,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配套。
2.3.3工程重难点工程
沪昆下行线 K1198+411~+451 **堂隧道出口**明洞工程施工为上跨铁路修建框架式明洞,施工难点主要有:一是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地层为第四系残坡积层和板溪群变质砂岩夹板岩,岩体较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水和基岩风化裂隙水,地下水位受季节影响较大;二是邻近既有线施工。施工过程中需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对既有线路造成影响,施工前需对地下埋物及通信、信号电缆、电力电缆等进行调查和防护,确保施工安全;三是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采用低水化热水泥、掺加外加剂等措施,降低水化热,防止混凝土开裂,严格按规范进行混凝土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结构稳定性。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2021〕160 号)、《****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广铁施工发〔2021〕100 号)规定,本项目施工属于邻近营业线 B 类和铁路营业线Ⅲ级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 。
(1)资质要求: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 年 7 月~2026 年 7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5 年内)完成①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的隧道工程或桥梁工程至少 1 项;②具有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至少 1 项或其他可以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专业类似、规模相当的铁路、公路、**与巷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等)。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 年至 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 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4)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其中劳动合同需提供完整合同或合同关键页)。
技术负责人:具有隧道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隧道工程或桥梁工程项目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其中劳动合同需提供完整合同或合同关键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 3 ****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n/查询)。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3 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近 3 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集团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整改期内情形,未处于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未处****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投标文件所****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6年 7 月 5 日 9 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10 日 16 时00分(**时间,下同),****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cn****集团一网通办平台),请先下载安装新版集成数字证书驱动,登录后从建设工程(新)快速入口进入,投标登记以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参加新交易系统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先安装使用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163.com,电话告知刘工:195****9018。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公共**交易网站)(Https://ywtb.****.cn)服务指南栏目-建设工程-CA及签章。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https://bids.****.cn/)在门户首页中点击注册入口,在注册页面中需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中心后,注册类型选择“企业注册”;注册方式选择“新注册企业”;注册身份选择“投标人/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在系统内“缴费订单”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中心的《使用手册》。(请投标人仔细看清楚账号,我司目前更换了新的招投标平台,请所有投标人进行注册。****银行账号。如果由于投标人的问题导致打款错误(须配合我司要求进行退款)或者由于打错账号导致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上地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306****05098
账号:623********22789005
4.3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6年 7 月 27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30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7 月 3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纸质投标保函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2026 年 7 月 30 日 0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30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中心(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网站、国铁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媒体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盖单位公章) |
| 地址: |
**市**区涟滨东街工务巷1号 |
| 邮编: |
420000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 联系人: |
占** |
| 电话: |
181****53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
| 邮编: |
100000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 联系人: |
温工(财务联系人)、李工(业务联系人) |
| 电话: |
181****5505、155****5093 |
| 电子邮箱: |
****@163.com |
2026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