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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前言
为深入盘活村级集体畜牧资产,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稳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蒙古羊标准化养殖效益,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畜牧法》《**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代尔森村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政府备案同意,现就村集体270只一岁蒙古基础母羊羔对外公开征集承包经营意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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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花土沟镇代尔森村集体270只一岁蒙古母羊羔承包经营项目
(二)项目坐落
**市花土沟镇代尔森村辖区内
(三)标的资产
村集体所有一岁蒙古基础母羊羔共计270只,羊群所有权永久****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仅享有合同期内养殖经营权。
(四)经营内容
承包方全权负责270只母羊日常饲养、饲草料供给、常态化疫病防控、驱虫免疫、圈舍管护、防灾保畜、粪污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保护、畜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基础母羊存栏基数稳定,不得无故损耗、淘汰适龄母羊;全部养殖投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全额承担。
(五)经营模式
1. 发包方提供集体母羊羔,实行年度承包模式,承包方按年度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2. 养殖生产产生羔羊、羊毛、羊副产品等经营性收益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 严禁承包方私自变卖、屠宰、抵押、质押、转包、转租、转借集体羊群,不得将羊群用于担保、抵债等其他用途;
4. 本村无配套集体草场**,放牧、饲草储备全部由承包方自行统筹解决。
(六)承包期限
采用2+1分段签约模式,首次两年一签:
1.村“两委”、****委员会针对养殖成效地、资产管护设施、合规经营等联合开展实地考察,实地调研考察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 单个意向承包人累计最长续期不超过2次,总经营周期最长3年;实地考察不合格、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发包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
(七)承包费用与履约保障
1. 承包费用标准面议,实行到期一次性缴清,每年承包费须于当年合同签订前足额缴至村集体对公账户;
2. 试用期内实行收益考核分配机制,试用期满统一执行议定年度承包租赁标准;
3. 签订正式承包合同时,承包方须一次性缴纳集体资产履约保证金(金额面议);合同期满无羊只损耗、无违规违约、足额结清全部费用并完成资产完整移交后,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若出现羊只死亡丢失、违规经营、欠费等情形,发包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损失,不足部分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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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与优先权设置
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承包意向,采取资格初审+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方式筛选承包人;同等资质、同等报价条件下,本村户籍牧民、本地规模化养殖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享有优先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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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包人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
1. 自然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地有效身份证件;
2. 经******社、养殖企业):具备完整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法人身份真实有效。
(二)经营信用要求
1. 近3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处置不力、超载放牧、破坏草原植被、私宰滥杀、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行政处罚记录;无违规占用草原、偷牧滥牧等不良经营台账;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畜牧行业经营黑名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失信主体名录;无拖欠村集体款项、过往承包违约纠纷等记录;
3. 报名时须同步提交《无违规经营承诺书》《个人/主体无失信查询记录》。
(三)养殖实操与保障能力
1. 具备蒙古羊规模化放牧、舍饲养殖实操经验,能提供过往养殖履历、养殖成效佐证材料;
2. 自有充足流动资金、常年稳定饲草料储备渠道,具备完善防寒、防狼、防疫、抗旱防灾管护配套条件;
3. 能够独立承担养殖全过程人工、水电、防疫、保险、粪污处理等全部开支,具备应对畜牧生产风险的抗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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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硬性管理要求
(一)规范养殖管理
1. 建立完整羊群台账,完整记录存栏、产羔、免疫、损耗、出栏等信息,****村委会备案;
2. 严格执行动物强制免疫制度,按时完成口蹄疫、布病等防疫流程,留存完整防疫档案;出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镇村畜牧部门,配合处置,相关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 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不得超核定载畜量放牧,严禁破坏草原植被,做好养殖粪污环保处置,杜绝污染周边环境。
(二)集体资产管护要求
1. 保障270只一岁基础母羊基数稳定,非不可抗力造成羊只丢失、死亡、伤残、私自淘汰的,承包方须按当期市场均价等额赔偿;
2. 定期开展羊群健康管护,做好防寒、防暑、防灾害、防野兽防护,因管护缺位造成大规模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 合同到期或终止时,须完整交还同等健康标准、同等数量适龄基础母羊,经镇村联合清点验收后方可完成移交。
(三)安全生产与合规经营
1. 落实畜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殖期间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安全事故、邻里草场纠纷等全部由承包方独立承担法律与经济责任;
2. ****村委会、****政府、农业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等部门日常巡查、检查、统计、政策宣传工作,按时报送各类养殖报表;
3. 严格遵守国家、**省及**市草原保护、畜牧养殖、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四)政策执行约束
承包期间若遇草原禁牧、休牧、生态搬迁、政府征地、产业调整等政策性管控,承包方须无条件服从镇村统一安排,相关经营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集体资产相关补偿、补助归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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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征集时间、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意向报名材料。
(二)报名需提交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手印/公章)
1.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养殖履历说明、羊群养殖管护实施方案、无违规经营承诺书、个人征信失信查询报告;
2. **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养殖经营方案、企业无失信记录、防疫资质证明、无违规经营承诺书;
3. 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现场核验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案。
(三)提交渠道
1. 线下现场递交:**市****村委会办公室(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 线上材料预审:扫描全套材料发送咨询邮箱****@qq.com,邮件标题标注“母羊羔承包报名+姓名/主体名称”,线上预审通过后仍需线下递交纸质原件核验。
(四)现场踏勘
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期限内联系村干部预约实地踏勘羊群现状,踏勘即视为完全知晓标的现状,后续不得以资产现状为由拒绝承包或要求减免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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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公示与签约流程
1. 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村“两委”、****委员会联合开展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意向人;
2. 综合评审:对通过初审主体的养殖经验、资金保障、管护方案、报价、本地优先权等维度综合打分择优;
3. 结果公示:拟****村委会公示栏、镇村工作群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4. 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10日内,双方签订正式承包经营合同,公告内容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条款约束力高于公告简略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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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监督渠道
(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阿依娜
联系电话:199****5000
咨询邮箱:****@qq.com
(二)监督单位及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人民政府、****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189****1404
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失信记录、恶意低价竞标、串通报名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承包资格,纳入村级资产交易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村所有集体资产发包项目;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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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 本公告仅为承包意向征集公示,不构成正式承包合同要约,双方全部权利义务、细化约束、违约责任、资产赔偿标准以最终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为准;
2. 本次发包所有报名、评审、履约过程****委员会、镇政府监督,全程留存影像、书面台账备查;
3. 发包方有权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调整评审流程、延期征集或终止本次发包,不作任何补偿;
4. 本公告解释权归****、代尔森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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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尔森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