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777.6平方米 |
| 挂牌价:22.0万元/年 | 保证金:5.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1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9日 11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金茂大厦2楼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777.6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6月11T日 至 2026年06月19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社区 | ||
| 联系人:喻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138****1479 |
一、出租方声明:
1. 本次招租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出租、现状进行交付(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对标的所作出的介绍、评价、说明均只作为竞租人的竞价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竞租人在竞租前应到标的现场认真勘察审鉴,并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标的有关情况及其瑕疵。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视为对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承担租赁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和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 竞租人如有瑕疵疑虑,请在竞租登记前仔细咨询。竞租人参加竞租即视同竞租人对标的实物的显性或隐性瑕疵已无异议。尽管出租方已对标的实物进行瑕疵审查、了解和告知,但标的实物仍可能存在未知或潜在的瑕疵,出租方声明不承担标的实物瑕疵未说明的担保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要求变更成交价格或退还成交价款。
二、租赁成交后,承租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特别说明:
1. 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起始日期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予以确定。
2. 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标的进行装修,但未经出租方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和审批,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如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租赁期内年租金不递增。租赁经营使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缴纳。
5. 电梯维护费:1万元/台/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 资格审核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竞租人须在办理网上竞租登记手续时,按《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出租方或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其竞租申请无效,不得参与竞价。
7. 其他需约定的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予以确认。
四、承租方逾期未付款或未完全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除所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承租方还须按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租人参租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承租(参租)要求。
1. 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
2. 租赁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在经营使用标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该标的用于非法经营。如承租方因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超范围经营,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竞租人须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并全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且完成网上竞租登记手续。
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用于非法经营,不得经营污染大、扰民或违法项目。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1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9日 11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1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9日 11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9日 12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前审 | |
| 起始价:22.0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除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外,还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到期后由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返还(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租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缴,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平台交纳竞租保证金。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22.0万元/年 |
| 成交时间:2026年06月19日 14时32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金茂大厦2楼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 | 777.6平方米 | **区 | 22万元/年 | 5万元 | 0.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6月11日11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19日11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方,公告时间自动向后**5个工作日。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11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6月19日11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9日14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6月19日14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商贸****公司 138****1479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6-****383
****商贸****公司
2026年06月11日
1. 竞租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
2. 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报名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 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交: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有)
4. 竞租人须在办理网上竞租登记手续时,同步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竞租资格并参与竞价。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竞租人须在竞价前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者不得参与竞价。成交后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金茂大厦2楼出租成交公告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租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6年06月11日11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19日14时32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金茂大厦2楼(****)。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万元/年)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年) | 首年租金成交价(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 1 | **** | 金茂大厦2楼 | 21.5 | 2026年06月19日14时32分03秒 | **** | 22 | 22 | 3年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出租人:****商贸****公司
地址:********社区人民路184号
联系人:喻女士
联系电话:138****1479
****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