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5亿瓶电解质类和喹诺酮类注射剂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淄博-临淄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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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23842H郑家晴
房峰**省**市**区
**省**市**区稷下街道宏达路1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5亿瓶电解质类和喹诺酮类注射剂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7-C2720-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市**区 稷下街道宏达路17号
经度:118.280440 纬度: 36.856700****环境局**分局
2024-09-18
临环审字〔2024〕052号913********323842H001C
2025-05-2223000
100****
913********323842H**美陵****公司
913********604811L**新航****公司
****0303MA94YNU5702025-12-10
2026-01-102026-03-09
2026-06-012026-06-29
http://zlh.****.cn/News_view_xmgs.asp?id=232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2条电解质类和诺酮类注射剂专业化、智能生产线,产能由6000万瓶/年提升至4.5亿瓶/年建设2条电解质类和诺酮类注射剂专业化、智能生产线,产能由6000万瓶/年提升至4.5亿瓶/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生产电解质类和喹诺酮类注射剂,工艺流程相同,仅复配原料种类和比例不同。工艺流程包括三部分,分别为制剂配制工艺、注射剂瓶生产工艺、灌装包装生产工艺。主要生产电解质类和喹诺酮类注射剂,工艺流程相同,仅复配原料种类和比例不同。工艺流程包括三部分,分别为制剂配制工艺、注射剂瓶生产工艺、灌装包装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注塑有机废气G1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地面清洗废水、不合格品、配制罐残留液 体、大处理一次设备清洗水等经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小处理设备清洗水,大处理二次、三次、四次设备清洗水、纯水制备排水、蒸馏水系统制备排水、蒸汽灭菌冷凝水等一并经厂区总****处理厂处理。 废机油、废油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制剂工序废活性炭、废滤芯、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化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注塑有机废气G1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3(现在编号DA016)排放。 地面清洗废水、不合格品、配制罐残留液 体、大处理一次设备清洗水等经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小处理设备清洗水,大处理二次、三次、四次设备清洗水、纯水制备排水、蒸馏水系统制备排水、蒸汽灭菌冷凝水等一并经厂区总****处理厂处理。 原辅料等废包装、注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制剂工序废活性炭、废滤芯、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化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废包装(不包括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药以及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类药)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 合理规范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经核算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有组织排气筒已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污许可已进行变更。 各风险源已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已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131 2.236 579.35 0.87 0 132.366 1.366
8.36 0.086 51.55 0.08 0 8.366 0.00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504 0 0.17 0 0 0.504 0 /
8.365 0 23.167 0 0 8.365 0 /
2.137 0 2.38 0 0 2.137 0 /
10.654 0.104 19.448 0 0 10.758 0.1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池+配水池+UASB厌氧反应池+AO生化池+二沉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已建成 项目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pH7.2~7.5、CODcr24mg/L、氨氮0.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9mg/L、悬浮物29mg/L、总磷0.04mg/L、总氮3.91mg/L、全盐量1370mg/L、动植物油0.67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已建成 注塑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DA016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6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48kg/h
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最大值为1.07mg/m3
3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关要求 / 厂界内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值为1.28mg/m3,一次浓度最大值为1.53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已建成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7.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原辅料等废包装、注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制剂工序废活性炭、废滤芯、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化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原辅料等废包装、注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制剂工序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化污泥、实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废包装(不包括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药以及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企业已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已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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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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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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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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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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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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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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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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