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粹檀源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和立****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刷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在**市观澜街道主持召开了**粹檀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会单位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省**州工程****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州****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立****公司的代表及省级水保专家库特邀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认为本工程基本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马鹏杰 189****900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立****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 妮 138****4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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