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征地法定公告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发文日期:2026-06-12 | |
| **县 | 文号:舒政征预告〔2026〕7号 | |
| 废止时间: | ||
| ****中心 | 成文日期:2026-06-12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S19淮桐高速**至**段(**段))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千人桥镇黄城村、下三村、五里桥村、重阳村,百神庙镇杨圩村、团结村、舒平村、百神庙村,舒茶镇龙王庙村、三拐村、梅心驿村、石塘村、沟二口村、茶园村、天子寨村、小河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中心组、东墩组、新生组、玉民组,下三村李拐组、西埂组、瓦屋组、大屋组、沙滩组、小横埂组、二房组、颜屋组、**组、段屋组、电屋组,五里桥村圩北组、九房组、梁庄组、中诚组、中庄组、前庄组、月牙组、瓦屋组,重阳村新塘组、黄代组、公埂组、杨湾组、万庄组、杨庄组、五房组、湾拐组、三胜组、蔡圩组、**组、沙滩组、新埂组、汪代组;百神庙镇杨圩村北埂组、凌拐组、河嘴组、南埂组,团结村**组、吴庄组、束桥组、陈庄组,舒平村王坝组、**组、陈冯庄组、三房组、小月组、姚塘组、**组、西河组,百神庙村大圩组、联河组、余塘组、邵庄组、清塘组、井屋组、三塘组、堰拐组、新塘组、墩塘组;舒茶镇龙王庙村**组、长屋组、沙塘组、沈岗组、小圩组、**组、**组、王庄组、老屋组、北头组、严鲍庄组、束庄组、徐庄组,三拐村**组、马道组、邓庄组、老街组、岗后组、渠北组、三拐组、水圩组、台子组、向东组,梅心驿村**组、叶庄组、木山岗组、桃园组、余湾组,石塘村**组、轿山组、油坊组、山边组、水圩组、黄泥组、草屋组、山后组、石塘组、桂庄组,沟二口村小洼组、小畈组,茶园村六一组、韩岭组、冲口组、麻冲组、南头组,天子寨村小庄组、象洼组、石关组、**埠组、冲口组、汤庄组、杨洼组、迎河组,小河湾村**组、街南组、小圩组、张洼组、俞家老屋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范围见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S19**至**高速公路**至**段(**县段)),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千人桥镇、百神庙镇、****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社区)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刘胜;联系电话:0564-****007。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丁兆列;联系电话:0564-****801。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林凯;联系电话:0564-****42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