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保障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空调外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空调外机 | **校区乐乎新楼1号楼2楼中餐厅现有内机为8台大金FXSP125MMVC(5匹)内机,需要根据现有机器型号采购适配的外机,含拆卸、清洗、吊装、冷媒安装、调试。 | 210000 | 1 | 套 | 210000 |
| 制冷/制热能力匹配 | 是 | 核心指标 | 外机的额定制冷量和制热量需满足8台5匹内机的总负荷需求,单外机不得少于5匹,总额定制冷容量不得少于112kW,总额定制热容量不得少于125kW。(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压缩机选型与技术协同 | 是 | 核心指标 | 压缩机选用涡旋式压缩机,确保通信协议、冷媒系统、电子膨胀阀控制等协同工作,适配R410A/R32环保冷媒,若采用低GWP新冷媒(如R290),需通过IEC 60335-2-40新版安全认证,内部密封件选用氟橡胶材质。(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运转噪音 | 是 | 核心指标 | 餐厅属于公共就餐区域,外机噪音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最低夜间静音运转音不大于41dB(A),避免对用餐环境及周边造成干扰。(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电源规格匹配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外机电源需与现场供电条件匹配,外机主电源采用三相380V~50Hz制式。(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外机尺寸与安装空间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外机需适配乐乎新楼1号楼餐厅现有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即户外平地上。(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能效等级与运行功耗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外机必须满足新国标一级能效要求,综合能效比APF值≥4.8。(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安装计划 | 是 |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拆卸、清洗、吊装、冷媒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拆卸、清洗、吊装、冷媒安装、调试环节的安装计划方案。 |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3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5人、不低于8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详细的培训计划(安全操作培训: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紧急停机操作等),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2年。 | 2年3年4年及以上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2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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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811********01401465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大学
202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