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炒锡机采购项目(重)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华锡有色炒锡机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项目单位
****公司锡分厂
采购类别
自行采购
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公告采购
采购机构
****
采购范围
来冶公司炒锡机
采购评审时间
2026年6月30日15时00分
评审地点
****招标会议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6年7月5日
预成交候选人
****
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响应文件报价
人民币(¥126000.00元)
二次报价
人民币(¥125000.00元)
工(交货)期
合同签订30天内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市****公司
响应文件报价
人民币(¥128800.00元)
二次报价
人民币(¥128800.00元)
工(交货)期
合同签订30天内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市****公司
响应文件报价
人民币(¥129300.00元)
二次报价
/
工(交货)期
合同签订30天内
质量等级
合格
备注: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小组选取报价排名前两名的报价人进行二次报价,如出现报价相同并列第一名或第二名的,则选取并列第一名及第二名的报价人一并进行二次报价。如二次报价出现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的,则由报价相同的报价人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唯一最低报价”。
被否决报价的报价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
无
公示媒介
**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质疑和投诉
若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报价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报价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华锡****公司营销管理部
投诉受理电话
0771-****687
采购人:****
采购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