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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08155N-202409-00001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 **** | 生成日期:2024-08-07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县紫云湖ZYH-07-15地块小学项目立项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关于**县紫云湖ZYH-07-15地块小学项目立项的批复
****体育局:
报来关于**县紫云湖ZYH-07-15地块小学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立项,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紫云湖ZYH-07-15地块小学项目立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代码:****
二、拟建项目位于**县经开区华南大道以南、玉兰大道以北、汤口路以东、孙集路以西。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建设一座36班小学,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门卫、运动场等。用地面积31728.24㎡,总建筑面积35940.3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025.90㎡,地下建筑面积7914.44㎡)。
四、项目总投资约25308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五、请据此通知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涉及规划、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国土、环保、安全生产 等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编制好项目可研并报我委审批,力争尽快开工,早日建成。
六、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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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