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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恒圆****公司等10户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公司网站(https://www.****.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公告资产清单
| 基准日: 2026年6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 | 利息 | 担保人 | 担保物 |
| 1 | **恒圆****公司 | ** | 19,879,258.33 | 18,523,434.56 | ******公司、丁来芝、刘守英 | 无 |
| 2 | ******公司 | ** | 17,999,900.00 | 11,398,400.26 | 司井洲、武燕飞 | 司井洲以其名下位于**县谷山路397号的房产提供抵押 |
| 3 | 临****公司 | ** | 15,000,000.00 | 13,849,104.95 | 临****公司、山****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张峰、柳洁、孟凡清、张继忠 | 无 |
| 4 | ****公司 | ** | 14,951,582.67 | 15,311,049.03 | ******公司、李德岭、陈玉清 | 无 |
| 5 | ******公司 | ** | 13,990,000.00 | 12,998,630.80 | ******公司、****县****公司、李书云、刘广忠 | 应****法院支持) |
| 6 | 阳****公司 | ** | 4,476,238.15 | 1,366,214.21 | ****公司、山****公司、王秀华、布乃胜、布乃林、王凤芹 | 无 |
| 7 | 山****公司 | ** | 2,575,818.56 | 588,025.68 | ****缸套厂、****公司、高文合、李风娥、高**、马连霞 | 高文合名下住宅1套,位于**市育新街育新住宅组团4号楼,建筑面积76.57平方米;****商铺2套,位于**市香江光彩大市场A-39西经十街29号、31号,建筑面积均为100.59平方米 |
| 8 | ******公司 | ** | 4,979,986.69 | 3,513,911.50 | ****公司、王忠瑞、陈桂静 | 无 |
| 9 | **海越****公司 | ** | 0 | 1,059,791.67 | 日****公司、日****公司、******公司、******公司、刘现波、刘现红、刘贵芝、丁明磊、丁磊、姜雪姣、孙娟 | 无 |
| 10 | 莱****公司 | ** | 6,000,000.00 | 6,571,210.13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李琨琨、朱应涛 | 无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巩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1-****9750,****9792
联系地址:******区经三路89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9702
0531-****3100(中华人民****监管局)
0531-****2983(****总局**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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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