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开发区星海街道**五道268号办公(1号)楼302室、304室、306室、308室办公用房整体两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944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建筑面积约144.29㎡。 其中302室为35.3m2,304、306、308室均为36.33m2。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7-0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7-10 |
出租标的地址
| ****开发区星海街道**五道268号办公(1号)楼302室、304室、306室、308室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蔡女士|联系电话:0577-****3877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于2026年7月10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公司,不动产证号:浙(2024)**市不动产权第****002号。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等,出租用途为办公。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交付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结果行权)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结果行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18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18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120秒。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944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2.944万元,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清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的租金均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内一次性付清。 |
出租用途 |
办公(租赁房屋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25%计,向上取整至百位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缴纳。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承租方自行办结工商和税务注销或迁移手续并腾空完好交付房屋后,无息退还。 2、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拍之前,须查询和实地探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存在风险等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4、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承租后如需在标的处注册单位的,单位的首任法定代表人需与承租自然人一致,并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损坏或妨碍安全使用等情况,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时告知出租方。 6、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产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的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办理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开展合法经营;租期届满,出租方仍就本宗房产对外招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税费缴纳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8、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及部分违章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物业及业主、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9、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保证或补偿,一切手续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10、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12、租赁期****政府征收、拆迁、整改、政策变化、****集团制度调整等因素导致租赁合约无法继续履行的,自接书面通知之日起 90日内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租方自愿放弃一切补偿。 13、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4、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租期 |
两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未被****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名单内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74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7月6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7月1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7月10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报价资格,如最终报价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3、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7月6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5时止 4、咨询地点:**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5、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577-****3877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14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14日11: 00)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蔡女士 |
电话 |
0577-****3877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 联系人 |
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3877 |
| 手机 |
189****5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