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
台球器材装备产品名录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以下简称“本会”)现计划建立台球器材装备产品名录,旨在汇集具有行业影响力和良好市场口碑的优质台球器材装备产品,便于本会及会员单位优先了解、比选及**选用。本次为首批次公开征集,按器材装备品类(球桌、球杆、球、台呢、灯具、皮头、巧克粉、杆盒、计分系统等)分别设定入选产品名额,每品类首批次入选产品不超过10款(同一企业可申报多款产品,但每款产品独立评审)。未纳入首批名录的申请产品,将进入本会备选名录,后续批次征集时优先考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征集内容与要求
一、申请企业基本条件
(一)申请主体
申请企业应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申请企业须为所申报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拥有自有生产线),或与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签订长期委托加工(OEM)协议的品牌持有企业。临时采购合同不能替代委托加工协议。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及单纯从事销售或服务的企业申请。
(二)产品
1.申报产品应为合法生产的台球器材装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公认的质量要求,具备稳定的批量供货能力。
2.每款申报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3.产品应具有明确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材质说明,确保可追溯、可复验。
(三)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
申请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四)生产场所证明
申请企业须在申请材料中提供生****工厂提供工厂照片、设备清单、产权或租赁证明;OEM**提供与生产方的委托加工协议、生产方资质证明及生产场所佐证材料),以备核查。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递交
(一)报名及材料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递交方式:
1.电子邮件: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ports.cn,邮件标题注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每款产品独立发送邮件;
2.申请材料清单(详见第二部分),本次征集不单独设置报名环节,所有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
(三)申请方式
本项目接受企业单独申请,同一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品类下的多款产品,但每款产品须单独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不接受两个及以上企业共同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申请。
三、评审方式
(一)本次征集不设现场评审环节,申请企业无需到场参加;
(二****小组,在材料递交截止日后,对申请企业提交的书面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标书代写
****小组根据本公告所列基本要求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产品入选名录;
(四)如某品类符合条件的产品数量超过本批次设定名额,****小组根据产品质量与技术能力、销售业绩与供应能力、赛事**经验与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评定后择优入选,已获得国际组织器材认证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四、入选及公布
(一)入选产品将在本会官方网站公布并在有效期内展示;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经本会备案后,入选产品对应的企业可在该产品的宣传、市场推广及官方网站等渠道中规范使用“****台球器材装备名录入选产品”字样,但不得将其扩大使用至企业其他未入选产品。
(四)入选产品对应的企业赞助本会主办的赛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给予赞助价格优惠。具体优惠政策以当年度赛事赞助方案为准。
五、名录有效期与退出机制
(一)产品资格有效期为两(2)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自动延续两年。入名录产品如发生型号、技术参数、执行标准等重大变更,企业应于变更后30日内书面告知本会,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保留资格,否则暂停其名录资格。
(二)退出方式包括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企业可书面申请某款或多款产品主动退出名录;存在申报材料虚假、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违法违规或滥用“名录入选产品”称号等情形的,本会有权单方强制将其退出名录。
(三)退出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台球器材装备名录入选产品”称号。已流通的包装物料可给予不超过三个月的消化期。因强制退出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接受该产品重新申请。
(四)本会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入名录产品信息及合规性进行核查,不再符合条件者按本条款处理。
第二部分:申请材料准备须知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编制。
一、申请材料说明
(一)征集信息的内容
1.申请企业应认真审阅征集信息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要求等;
2.申请企业应认真检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本会提出,以便补齐。
二、申请材料的组成(每款产品独立成册,并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企业需按以下清单为每一款申报产品准备申报材料:
(一)企业简介(含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等基本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如由授权代表办理,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产品详细技术资料(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材质、尺寸、重量、外观图、结构图、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对应编号)、工艺特点、适用场景等);
(五)产品合格证;
(六)产品认证证书(NSCC、CNAS等国内认证机构证书和/或IBSF、WPA、UMB等国际组织器材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如有);
(七)近三年销售业绩数据(按年度列明该款产品的年销量及年营业额,单位:件/元,可附主要销售渠道说明);
(八)产品赛事**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该产品曾用于国内外台球赛事、省级以上本会比赛、知名俱乐部等**或赞助的合同、协议、授权书、现场照片、媒体报道等);
(九)生产场所证明(按第一部分第一条第5款要求提供,自有工厂或OEM**证明);
(十)其他辅助材料(如该产品相关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产品设计获奖证明、用户评价报告等)。
第三部分:附则
一、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二、本会对申请企业提交的产品技术参数、专利证书、检测报告、OEM**协议及其他涉及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材料,仅用于本次评审及后续名录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企业书面同意,本会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亦不用于与本次征集无关的其他用途。
三、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部门:商务部
联系电话:010-8716 7731
电子邮箱:****@sports.cn
****
202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