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市**区年产500万张覆膜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6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3日 |
**来****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市**区年产500万张覆膜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租用现有厂房,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三五镇兴园路10号1号厂房(一楼第二车间),地理中心坐标为109°12′41.382″,23°34′38.082″,项目租用现有厂房(**闽****公司)以及大部分设备设施,占地约8000m2,**设安装1台4t/h的蒸汽锅炉及其配套旋风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和涂胶、热压工序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覆膜板500万张/年。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7.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2.83%。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用原有厂房,主要建设为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噪声来自设备安装和包装品废弃物,合理规划设备,按照时间要求和使用降噪、减震等工具和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合理处置包装品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一)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锅炉燃烧废气,涂胶、冷压、热压工序废气,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等。项目锅炉废气经采用旋风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锯边、砂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涂胶、热压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工序废气经配套的处理措施处理后,涂胶、冷热压工序中废气中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肥,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为锅炉冷凝水和湿电除尘器循环水,锅炉蒸汽冷凝水经管道收集后进锅炉内循环使用,不外排。湿电除尘器循环水回用,不外排。
(三)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厂房的生产设备。建设单位应做好设备的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善设备的减震措施,从而使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木材边角废料、粉尘、锅炉炉灰、湿电除尘器循环水沉渣和生活垃圾等)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胶桶、废胶渣)。喷涂前木质边角料做为锅炉燃料使用;项目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有需要的厂家,喷涂后木质边角料根据情况综合利用。锅炉炉灰和湿电除尘器循环水沉渣定期清理收集,提供给周边农户作为肥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统一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暂存放在危废贮存库内,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严格管理,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使用过的胶水桶合规处理,其中破碎的容器按危废管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贮存库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