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南街道盘峙村外长坑1号码头边场地(原长坑码头空场地)向社会进行公开租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范围界定
本次拍租标的为:环南街道盘峙村外长坑1号码头边场地(原长坑码头空场地)租赁,面积为2021平方米。该场地原状只有一片空地和一只废弃小码头。本次拍租不含该场地上及场地周边、码头等任何建筑物、构筑物、装修及附属设施(下称“地上投入物”)。该场地上投入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属于原投入人(原承租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无关。
二、起拍底价及竞拍规则
1.起拍底价为每年358000元,不达底价不成交,上不封顶。每次举牌加价幅度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租赁金额最高者中标(若有多位竞买人对同一价位应价难分先后时,原承租人享有同等价优先权)。
2.本次招租谁报名谁拍租,谁中标谁签订协议。
三、关于地上投入物的特别风险告知及处置方式
1.原承租人地上投入现状:原承租方在承租期对场地和码头进行扩建和加固后形成现在状况。经招租后中标人(或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对现状的码头、建筑物、构筑物、装修及附属设施进行协商处理,原承租方请****对该场地不动产.码头.装修及附属设施投入进行评估,评估后价格为****170元。经招租后中标人(或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按该评估价格进行协商处理。
2.风险提示:中标人必须清晰知晓并自愿承担以下全部风险:
若中标人与原承租人就地上附着物无法达成一致,可能导致后续的移交及法律风险。
四、经营范围及场地使用限制
不得经营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等污染性行业,主要功能为泊船。该码头及场地无相关手续,承租人承租后所涉及的港航、海事、岸线、环保、安监等手续均需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如因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办理的,则相应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本村委会无关。另外,码头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噪音等造成周边村民生活影响的,承租人应自行处理,村委会给予必要协助。
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场地移交
1.租赁期限:7年。
2.租金支付:中标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期内的全部租金(7年租金)。
3.履约保证金:向环南街道盘峙村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30000元;在协议终止时除扣除应扣费用外返还(不计息)。
4.****村委会生活垃圾出岛费人民币5000元。
5.场地移交方式:按“现状”移交。该租赁权按“现状”移交(除中标人与原承租人已就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设备设施达成处置协议外,不包括原承租人投入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设备设施等),出租人不对该场地建筑物及场地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拍人进入拍租会场即表明对该场地的情况及存在的瑕疵已经全面了解。
6.拍租成交并签订租赁协议后,为保证场地顺利移交,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由中标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原承租人投入建设的附属物、房屋、设备设施等,若在过渡期内完成移交的,则自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租;若过渡期内中标人无法与原承租人达成一致导致不能移交的,则全部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即过渡期届满后,即按约计租;若原承租人中标的,则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按招租租金开始计租,若原承租人未中标的,则过渡期内按原约定租金支付。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负责对场地的修缮,承租人如需对整体场地进行修缮,则应在不影响周边环境、设施、安全等基础上,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修缮。租赁到期后动产归承租方,场地内一切固定设施以及投资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的配套设备设施归出租人所有(不包含场地周边设施设备投入以及码头等),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期间不得转租,特殊情况承租人确需转租他人的,须经出租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六、其他
1.本次参拍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元,且汇到:街道指定账户(账户:****政府****办事处 开户银行: ****银行**市**区支行 账号:120********00243115),汇款时请备注(环南街道盘峙村外长坑1号码头边场地租赁报名押金)。参拍人凭保证金缴纳凭证进入参拍会场。
2.拍租成交后,中标人应当场在拍租记录上签名,并与拍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中标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并在当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五条第二款约定的租金,否则视为悔拍。
3.若拍租结束后,中标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签订租赁协议或不按规定期限内支付第五条第二款约定的租金,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重新拍租成交价低于本次拍租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本村委会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4.中标人已签订了租赁协议并缴纳了租金,在租赁期内提出退租的,则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
5.未成交者,可在拍租结束****银行缴款回单退还参拍保证金,但不计息。
6.中标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交易双方合约履行细则以租赁协议签订为准。本标只有租赁权(使用权),不提供产权证。
7.有意者或单位,报名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回执单等有关资料。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08日,上午08点30分至11点45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政府****办事处315室(**区**西路247号)。
联系人:陆立平 联系电话:****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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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