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26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连云港-灌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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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07-01
标 题 灌**2026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G〔2026〕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长 期
灌**2026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G〔2026〕8号

****政府关于灌**2026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申请办理灌**2026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灌政文〔2026〕1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镇武障河村、镇北社区0.4220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220公顷,其中转用集体农用地0.4220公顷,征收土地0.4220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2026年6月3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查**局、******厅、****规划局
****印发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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