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 或个人 | ****水务局 | ||||
| 项目名称 | ****水库截排二期工程(大望及梧桐片区水源水质保障)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 | ||
| 项目批准 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 | ||
| 被用地单位 | **市**区**街道办 | ||||
| 拟采伐林木 位置 | 详见附件 | 采伐主要树种 | 阔叶混交林、其他软阔、荔枝 | ||
| 拟采伐林木面积(公顷) | 1.9553 | 采伐蓄积 (m3) | 39.3 | ||
| 是否涉及生态敏感区 | 否 | 是否涉及古树名木或其他保护物种 | 否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4日至7月10日(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uohu/
(二)实地公示
施工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正坑水碧道驿站附近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收件人:丁自豪;联系电话:0755-****8066;并在信封上注明“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stdh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之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伐区位置示意图
2.伐区位置基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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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