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许可结果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标题: | 关于****灵芝-**110kV老旧线路改造工程九华河、青**跨越段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6-23 |
池水利审批〔2026〕20号
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灵芝-**110kV老旧线路改造工程九华河、青**跨越段涉河建设方案的函(池电发展〔2026〕51号)》及其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征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公司在**市境内九华河、青**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灵芝-**110kV老旧线路改造工程。
二、同意《****灵芝-**110kV老旧线路改造工程九华河、青**跨越段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自西向东分别跨越九华河、青**。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1. 九华河跨越
该跨越位于铜九铁路九华河大桥上游约3.50km处,采用“直-耐”方式一跨跨越九华河,档距260.00m,左岸8#杆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右岸9#杆塔与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57.90m,导线与右岸现状堤防堤顶间净空高度为18.57m。
2. 青**跨越
该跨越位于铜九铁路青**大桥上游约2.50km处,采用“耐-耐”方式一跨跨越青**,档距620.00m,左岸56#、右岸57#杆塔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
对9#杆塔桩基周边2.00m范围内采取导滤处理,深度1.30m,结构自上而下依次为0.30m厚干砌块石、0.30m厚碎石层、0.30m 厚瓜子片、0.40m厚中粗砂、300g/m土工布。
拟建工****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九华河跨越8#塔:X=****403.427,Y=567321.524;
九华河跨越9#塔:X=****536.105,Y=567545.123;
青**跨越56#塔:X=****034.164,Y=578725.877;
青**跨越57#塔:X=****243.402,Y=579353.940。
三、拟建工程跨越塔塔基周边导滤处理应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实施,****水利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内除批复的建(构)筑物外,不得建设其他建(构)筑物,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和堆料场,严禁弃土弃渣,及时清除该区域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防洪工程安全。
五、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你公司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近堤段塔基严禁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所在县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你公司应加强监测及预警,严格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八、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报**区、****水利局备案。工程开工时,由**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九、拟建工程建设及运行期的****公司或建设、运行管理单位负责。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