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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残联字〔2026〕11号)文件要求,****残联初审,**市**区瑞璟****服务中心符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残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残联联系电话:0771-****355;联系地址:**市**区德政路20号二楼208****办公室(邮编:530219);邮箱:****@163.com。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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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