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8369/202607-00014
信息分类:环评报告批复/批复
发布机构:****环境局
文号:马环审〔2026〕17号
成文日期:2026-07-06
关键词: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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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采石河中下游及其支流水系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项目代码:****)。项目实施范围为采石河中下游干流及主要支流,总治理长度约17.69千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清淤、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开展水生态修复等内容。项目生态清淤约26.56万立方米,建设生态缓冲带面积约16.65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拦截沟长5.37千米,开展水生态修复总面积约43.13万平方米。项目共设置10处临时堆场、1处临时营区。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我局对你单位报批的《报告书》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区域生态保护。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湿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严禁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进行避让或移栽,涉水施工避让重要水生生物和重要经济鱼类繁殖期、洄游高峰期;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废水全部收集、分类处置、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应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周边农田或河道。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施工,不得设置施工营地、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与工程****水厂密切沟通协调,优化施工布置、方式和时间,取水口周边设置防污帘,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可能干扰监测断面正常运行的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并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三)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临时堆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转入密封库或采取覆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运输车辆,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临时堆场尽量远离居民区,在临近居民区一侧进行除臭处理;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禁止使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
(四)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施工前在部分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增加防治措施;采用减振基座及低噪声设备,确保泵站运行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淤淤泥、施工弃土分别堆填于工程规划的临时堆场内,采取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运输过程应封闭式运输,施工结束后及时复垦;清淤淤泥干化土外运至消纳场所进行综合利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要求,落实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废暂存、污水处理、物料储存等场所管理,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适时更新升级,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七)严格遵循《**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组织好项目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地形地貌等。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严禁实施倾倒、抛洒、堆放垃圾和工程渣土或者其他固体废弃物等《条例》中禁止的行为。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管。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单位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3546D)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