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二、招商项目名称、招商项目编号
1.招商项目名称:2026年**站候车室内1号商服房屋招商
2.招商项目编号:QC-2026-07号
三、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站候车室内1号商服房屋。
2.项目面积:96平方米。
3.项目租期:自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租期一年。
4.项目招商底价:全年租金50935.50元(大写:伍万零玖佰叁拾伍元伍角)。
5.限定用途:****超市)。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竟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个体商户或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有效存续的单一法人企业。
2.竞商(竟租)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一年内在****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项目竟商、合同履约中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标、退租、中商项目无故延迟等),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竟商。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竟商。
五、报名方式、资质审核及招商文件领取、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方式:竟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
2.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3日11时止。
3.资质审核:(1)竟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图片,招商人在招商平台上初审报名人资质齐全。(2)竟商人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凭证报给资质部门审核。资质审核部门终审通过后,才能按日期进人“竞商大厅”在招商公告上进行网上竞价,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1时止。(3)资质审核部门地址:**市**区**大街130号,****车务段客运业务科217房间,联系人:苏娜,联系电话:035-35010。标书代写
4.交纳投标保证金:竞商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于2026年7月13日11时前存入中国铁路****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缴款****车务段客运业务科。凡在规定时限内保证金未进入账户的,将无权参与竟商活动。中商者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项目租金的组成部分;未中商者在竞商结束五个工作日后,需提供****银行****分行地址信息,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竞商人中商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时间签约的,取消该中商人及再次竞商此房屋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重新招商。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
账号:090********00012218
六、招商方式、竞标规则、竞标时间地点、竞标结果公示
1.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意向承租方达到两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竞价招标;若公开招商后仅有1人合格竟商人报名,直接采取线下商务洽谈方式确定拟中商人。
2.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1000元的整数倍/次,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
3.竞标时间、地点:2026年7月13日14:00-15:00时,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标书代写
4.竞标结果公示:竞标结束后将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5日。
七、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车务段(车站)商业管理,****车站)人员有权对承租人所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违规销售食品乙方必须遵从立即进行整改,如承租人未及时整改,****车站)人员有权要求承租人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完成,整改期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检查内容:
(一****车站商业基础管理
1.租赁租房屋装修改造。“商服牌匾”需在经营时一并落实完成,承租人装修改造应有书面文案,****车站统一装饰风格,****车站主体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产品,新项目“牌匾设置”在经营时一并落实完成。
2.车站商业经营范围。由于车站商业属于特定环境内经营,不能完全依据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车站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允许经营的范围及品类,****车站管理约定。
(二****车站商业经营管理方面
1.规范经营证照管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信息采集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原件或副本揭挂于店内明显易见的位置,否则不许营业,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交纳房屋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中商人须一次性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年租金(包含已交的投标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按房屋租金的10%收取),存入中国铁路****指定的账户。招租人不接受现金。****银行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房屋租金、保证金”字样,汇款必****银行****银行账户为有效(由第三人或第三方账户交纳视为无效)。
九、签订合同
1.中商人依据招商项目内容和中商结果公告,在接到招租人发出的《中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招商人通知的时间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中商人违约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招商人对中商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招租。
3.招商人将违约中商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十、项目勘察与交接
1.本招商公告涉及项目均以现状交接。
2.对招商项目,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竟商人自行勘察。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苏娜 电话:办公0452-****010 手机 136****6690
十三、公告解释权
此公告解释权归中国铁路****。
招商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相关公告:无
监督电话:035-2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