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油竹街道富春园2幢203室转让项目
| 2026-07-06 |
| 2026-07-17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刘先生|联系电话:150****8977 |
| 标的名称 | **县油竹街道富春园2幢203室转让项目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迟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0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 项目信息 | 1.本次转让标的权利性质为出让。 2.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是否抵押买受人自行查询。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4.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女士150****8977 5.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按实际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转让方、**市****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8.成交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支付,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成交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支付,受让方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9.标的物一旦成交,受让方携带《浙交汇竞价成交确认单》,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及付清全部成交款(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价款可抵房屋成交款),若受让方逾期未签约及交清全部成交款,浙交所有权认定其违约,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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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及承诺函(房产适用).docx 特别事项约定(房产).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授权委托书-转让项目意向方适用.docx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150****8977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LS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