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wl199)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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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竞价公告

编号:****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现状交付,场地边界以出租房测绘图为准。

序号

坐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总建筑面积约1976.43㎡)

3

7.12

0.7

2.承租方根据标的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承租期限:3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出租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竞价保证金:

1.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租人本人账户以转账****公司账户;

2.竞价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397********015********01295

3.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6:00。

五、报名方式:

1.竞租人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cn: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租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租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5.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咨询电话:0574—****1829

0574—****1686

****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

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网络竞价须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现状交付,场地边界以出租房测绘图为准。

序号

坐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厂房承租权(总建筑面积约1976.43㎡)

3

7.12

成交价10%

0.7

2.承租方根据标的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承租期限:3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4.本厂房仅用于合规工业生产、仓储、配套办公使用,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噪音等危害环境及安全的经营项目。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hcq.****.cn:8085/PRESystem/)。

5、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一次性通过本****公司账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397********015********01295,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租人可进入“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7、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提示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5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县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公司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公司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三个工作日后(即2026年7月24日)返回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由本公司退还到原账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应另支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经委托方对房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2026年7月27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

****公司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397********015********01295。

2、承租期限3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最终以租赁合同为准。

八、未经********公司)审核同意,竞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用途、房屋现状及原有布局结构,不得擅自改扩建、拆除原有建筑设施,不得搭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及与约定经营用途不相符的设施设备。

九、****公司同意及乡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信息核准,乙方不得转租、抵押、分包、转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本厂房承租使用权。

十、竞租人应当依法依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消防、治安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存放违禁物品、危险化学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隐患。

十一、成交后,竞租人应保持厂房及所属场地整洁有序,做好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范投放及日常保洁工作,定期清理场地杂物、垃圾,维护厂区环境卫生。

十二、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政府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政策整改、行政执法要求等不可归责于委托方的原因,****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发展、工程建设、资产整合等需要,佳远公司有权单方收回厂房承租权,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腾退,****公司主张任何损失赔偿、补偿及违约责任(具体以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请竞租人在报价时充分考量该风险因素。

十三、竞租人进驻后若因生产经营需要搭建临时配套设施、临时办公棚、储物棚等临时建筑的,必须****公司审核同意,在指定区域合规搭建,并自行依法完成所有审批、备案手续,承担全部建设及合规成本。承租期满、合同终止或因违约、政策原因提前解约的,所有临时设施由竞租人自行拆除、清理恢复原状;若竞租人逾期未拆除、未清理完毕,佳远公司有权自行组织拆除、清理,产生的人工、机械、清运等全部费用由竞租人承担,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竞租人追偿。

十四、防汛防台、防火防灾、应急抢险期间,根据属地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命令及应急响应要求,竞租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第一时间组织落实厂房加固、物资转移、隐患排查、人员疏散等安全防御措施。Ⅲ级应急响应时,须全面排查厂区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风、防汛、防火前置防御措施;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必须组织厂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值守人员、临时居住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应急避险场所。竞租人拒不服从相关部门指挥、拒不落实防御措施、拒绝人员撤离的,佳远公司有权单方组织人员撤离、开展隐患处置及应急抢险,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租人全额承担。

十五、竞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安全排查、合规检测、专项督查等监管工作,须主动配合整改各类问题,落实各项合规经营要求。

十六、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标的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7日内自行拆除搬迁。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十七、标的返还

1.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标的及相关设施。

2.承租人返还该标的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十八、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和委托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和委托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解决,本公司概不负责。

十九、承租人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同委托方签订租房协议后方可根据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从事商业经营。

二十、承租期间的标的修理及产生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负责,本公司和委托方概不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中心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取得甲方厂房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自有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厂房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县大佳何镇涨坑村毛洋222号的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976.43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合法生产经营使用。乙方已现场踏勘、充分知晓厂房结构、水电、消防、场地、周边环境等全部现状情况,自愿按现状承租。

第二条 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厂房仅用于合法合规生产、仓储、配套办公经营使用,不得用于从事法律法规禁止、高污染、高耗能、易燃易爆及其他存在重**全隐患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用途。

2、厂房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期腾空厂房、清理场地、完好归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支付

1、乙方租用案涉厂房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第一年租金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在收到甲方的催款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解除合同当日腾空该厂房,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双方约定,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

2、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损失、场地修复费用等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厂房返还

1、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返还该厂房及所属场地、甲方原有配套设施设备。

2、乙方返还的厂房及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整洁完好状态,无结构性损坏、无遗留垃圾杂物、无违规搭建留存,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乙方应当承担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转租和转借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再行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厂房承租使用权。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及地上的附属设施,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消防检测费、环保规费、垃圾清运费等全部相关经营费用。

2、乙方对租赁厂房的结构、设施、安全条件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承租后对该厂房日常检查、维护、修缮、隐患整改义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维修及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确有需要对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拆改建、增设设施的,需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为租赁厂房新增的构筑物、建筑物、装饰装修、固定设施等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对价。

4、乙方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垃圾分类等主体责任,配合属地部门及甲方的各项检查、隐患整改工作,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生产、管理等原因中途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付的多余租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

2、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对乙方合理补偿。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腾空厂房、清理场地,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日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间,如乙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违反安全环保规定等现象,乙方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剩余租金和租赁保证金:造成租赁厂房、附属设施设备毁坏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7、乙方在返还该厂房时,若厂房、场地或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脏乱、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违规搭建未拆除等情况,乙方应负责修复、清理或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战争、台风、洪水、政府突发管控等)导致厂房毁损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厂房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厂房:

(1)利用承租厂房进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乙方逾期二个月未支付租金、水费、电费、卫生费等任何一项费用的;

(3)乙方停产、闲置厂房6个月以上;

(4)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擅自转租转借、违规搭建拒不整改的。

2、租赁期间,该厂房如因国家建设、政府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政策性整改等法律、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调整、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退还剩余期间的租金。

第十条 合同的补充及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属地乡镇、应急、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要求。

3、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规划调整、其他政府行为需要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者甲方基于自身工程建设、资产整合等需要,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权,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

4、乙方如需搭建临时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租赁期满后须自行拆除清理,逾期未清理的,甲方可代为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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