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铭城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风铭城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招标人为****,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风铭城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及范围:小区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2.公共绿化的维护;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协防;5.物业区域内的车辆停泊服务;6.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7.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财务管理;8.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9.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内容公示;10.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2)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分两阶段签订:首年合同为考核期,自中标人正式进场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首年考核合格的,续签剩余两年合同;首年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自行终止,终止前的费用按约定标准据实结算。
(3)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南市物发〔2005〕216 号)中二级及以上的服务标准。
(4)项目地址:**省**市**区清风北路一段88号塞维利亚(清风铭城)。
(5)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花园洋房、高层住宅、叠拼别墅、商业物业。
(6)总建筑面积为120580.45平方米;占地面积为:6000.00平方米;花园洋房建筑面积为70188.00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30223.66平方米;叠拼别墅建筑面积为2819.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3353.57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95.60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为177.28平方米;地面机动车停车位80个。由于资料不齐全,以现场考察为准。
(7)建筑物共18幢,共1019户。
(8)小区入口共计4处。
(9)小区绿化率为32.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含80分)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地在**以外的投标申请人,以**市物业行业主管部****公司的信用记分为准)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事务所印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章。****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任一年度亏损或未提供有效报告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同等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20580.45平方米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提供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 |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项目经理人证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任选其一):(1)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在**省**市**区长城南路四段52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2)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彩色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号:****@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唐老师,联系电话:028-****2277)在收到邮件后会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各投标人邮箱(注:通过邮箱报名的,缴费流程按照邮箱回复提示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13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长城南路四段52号(****评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网(https://www.****.com/)、**晚报、小区公示栏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清风北路 邮政编码:637001 电 话:183****9659 联 系 人:申老师 |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长城南路四段52号 邮政编码:637901 电 话:028-****2277 联 系 人:唐老师 2026年07月06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及办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