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救助管理站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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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320,000

项目地点: **市**区尧化门尧佳路100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7-14 10:00

评审地点: **市**区尧化门尧佳路100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138****0817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7-06 11: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7-13 17: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

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2026年4月-2026年6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③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1.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3.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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