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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关于2026年7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电话:0315-****268
通讯地址:**市**区**路12****中心A****审批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文件名称 | 公示日期 |
| ****市**县嘴东虾场100MW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 | **省**市**市**县、**区和**区 | 唐审环保辐字[2026]23号 | ****审批局关于****市**县嘴东虾场100MW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4日 |
| **林海****公司独立储能试点项目 | **林海****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林海****公司院内东南角) | 唐审环保辐字[2026]24号 | ****审批局关于**林海****公司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