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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等文件要求,**市**湾隧道工程临时用地使用面积5.1076公顷,用地单位广****公司已根据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工作,并按程序开展复垦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湾隧道工程临时用地
2.项目地址:**市**区**街**村
3.用地面积:5.1076公顷(已批复建设用地面积3.8243公顷,验收面积1.2833公顷)
4.批准文号:穗规划**临地〔2024〕27 号
二、验收情况
2026年6月12日,******局****分局**相关行业的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复垦验收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通过复垦验收。
三、公告时间
相关土地权利人对本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局****分局书面提出。
四、公告方式及地点
张贴公告:****村委会公告栏。
特此公告。
******局****分局
2026年7月3日
(联系人:张慧娜,联系电话:020-****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