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之约 共赴文明”宝安区文明交流互鉴行动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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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之约 共赴文明”**区文明交流互鉴行动

2.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采购目标:拓展升级“文明交流互鉴”系列活动品牌成效,持续提升国际化、现代化文明**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采购内容:以“城市文明场景体验与共创”为主线,围绕“城市客厅与文化根脉、公共服务与企业服务、****社区治理、公益关爱与志愿服务”4个方面,设计4条具有**特色和国际化气质的城市文明场景线路,组织国际人士与本地居民开展“现场体验+联合共创”活动,形成可传播、可使用、可展示的“五个一”文明成果,即一份**城市文明导览图鉴(双语版)、一组“**文明印象”明信片文创礼盒、一支****服务队、****社区文明公约倡议书、一个国际融媒体产品矩阵,推动城市文明从“交流互鉴”向“共建共享”深化,从“外力推动”向“内生自发”转化,助力**提升**全球影响力和国际文明形象。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截图)。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区。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者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4.付款方式:根据经费实际使用情况,约定合同支付进度比例,按比例支付。

5.验收: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项目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报告将作为服务费尾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四、报价方式、要求

(一)报价文件要求

资格文件、报价方案、报价单(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12:00前。加急标书代写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电子版:报价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

2.报价文件原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必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封面注明采购单位名称。现场递交或快递至:**市**区创业一路1****政府办公楼922,张豫湘,0755-****6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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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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