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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磁性生物纳米材****实验室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磁性生物纳米材****实验室建设
建设单位:****
项目地理位置:**省**市**区**南路229号
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在已有建筑中完成规模120****实验室建设,其中普通材料制备区60平米、万级洁净区40平米、空调动力区及其他辅助区域20平米。同时购置5台/套制备和检测设备。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31-****4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