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度**生活垃圾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生活垃圾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烟墩街道**路688号昆仑府S11幢1103
成交金额:捌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84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2026年度**生活垃圾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8个小区、3个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以及**其他30个小区的垃圾分类业务指导、日常巡检、培训、考核测评及宣传服务。 服务要求: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三定两分”分类作业模式:三定即定时投放、定点设置收集点位、定专人负责管理;分为居民分类投放、环卫分类清运。片区严格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严禁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混合处置,确保各类垃圾依规处置到位: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置,厨余垃圾进行**化利用,其他垃圾采用焚烧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完成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滨、张俞、李文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45000.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34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林业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64-****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情维
电话:0564-****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