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7月 07日至 2026年07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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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东涌镇天益大道3号7栋101室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东涌镇天益大道3号7栋101室;本项目占地面积2968.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8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袋生产,年产PE胶袋60吨、PO胶袋60吨、OPP胶袋80吨。本项目东侧及南侧为****养殖场,北侧为******公司,西侧为其他工业厂房。本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天益村1(西北,305米)、天益村2(西南,390米)、新村(东北,495米)等。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池+A/O+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吨/天)处理后排入蕉门水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