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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园区成功大道两侧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请示》(南石政〔2026〕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园区成功大道两侧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相关内容。规划地块位于石井镇成功大道两侧,**科院北路,西至后科路,****电站,北至规划横三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27.5303公顷(折412.9545亩)。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园区成功大道两侧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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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