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横沙浅滩一期2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块石抛填船机服务(船机设备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南北向隔堤北段总长约 4.7km,高程+3.0m、北缘护滩工程。外缘护滩潜堤总长约 24.1km,其中一般段高程+2.0m,长度约 6.0km;东段高程+3.0m 至+1.1m,长度约 4.2km;西段串沟深槽段北缘护底约 400m 加高至-6.0m,约 4.2km 维持北缘护底厚度 2m,其余段高程+0.5m,长度约 9.3km;、外缘丁坝 3 道,总长度约 1.5km,高程+2.0m~+1.0m、N23 潜堤加固长度 0.50km,高程+2.0~+1.0m、配套设施:安全平台、横沙八期 5#安全平台改建包括导助航工程等。
2.2招标内容:成套抛石船组
2.2.1.设备名称:定位船、辅助锚艇、交通船等 ,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成套抛石船组(定位船、辅助锚艇、交通船等) |
| 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计2个包件 |
| 3 |
计划交货期 |
自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标段抛石抛填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服从项目整体施工进度安排。 |
| 4 |
工作内容 |
(WY16+900-~WY24+126)**段范围内水下抛石、补抛、整平、缺陷整改等全部抛填配套作业 |
| 5 |
使用地点 |
横沙浅滩一期2标施工现场区域为:(WY16+900-~WY24+126) |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成套抛石船组 |
| 7 |
设备能力 |
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抛石作业船舶、操作人员、现场作业服务,完成招标人指定区域全部抛石抛填施工 |
| 8 |
人员要求 |
按船舶最低配员要求,年龄不得超过60岁 |
| 9 |
计量与计价模式 |
固定综合单价,采用设计断面方量计量,由监理单位、招标人、中标单位三方共同进行水下地形扫测,对比施工前、施工后测量断面数据,计算有效抛填完成方量。未达到设计断面、标高、边坡要求的方量不予计量,超抛、乱抛方量不计入结算工程量,且超耗石料材料费及运输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 |
服务服务起止时间 |
2026年9月至2027年4月(具体工期服从项目整体施工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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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
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
| 13 |
其它要求 |
性能良好,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船龄15年以内),承租方保留因船舶维修、检验等延误工期向出租方索赔的权利。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船舶服务、水上工程作业相关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作业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所有人2个包件必须响应第一名有效的最低单价执行。)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须提供船舶国籍证书,且证书中登记的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必须提供正规有效的船舶授权委托书/船舶服务权属证明,明确投标人拥有本项目船舶全权使用权及作业权限,无权属纠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6日13时至2026年7月12日13时 (**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7日16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浦电路132号
邮 编: 200122
联 系 人1: 夏雪扬 (负责: 商务)联 系 人2: 沈健峰 (负责: 技术 )
电 话(移动电话): 151****7047 、 173****8216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