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宏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审批
河南-商丘-民权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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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421MA9L8M866B王龙
曹鸽**省**市**县
**市**县高新区金艺科技产业园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省**市**县 **市**县高新区金艺科技产业园 1 号
经度:115.119670 纬度: 34.596880****环境局
2023-11-29
民环审〔2023〕033号****1421MA9L8M866B001P
2025-01-2290000
1332****
****1421MA9L8M866B****
****1421MA9L8M866B******公司
****0102MAD8GCHU1Y2025-01-01
2025-02-01
2025-11-112025-12-09
https://www.****.com/gs/list/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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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总占地约 690 亩,建设年产 60 万吨再生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即年产15万吨铸造铝棒和15万吨铸轧铝带材工程验收;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预处理工序主要为:原料—破碎—筛分—空气分选—涡流分选—不锈钢分 选—X 射线分选。 废铝熔炼铸造生产的产品为铝棒,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经预处理得到的纯 净铝料、中间合金、重熔用铝锭、返回金属)—配料—熔炼—扒渣搅拌—保温—调整 成分—精炼、静置、调温—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造——锯切—均质—质检—成品 入库。 铸轧工序的产品为铸轧铝带材,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经预处理得到的纯净铝料、中间合金、重熔用铝锭、返回金属)—配料—熔化—扒渣搅拌—保温—调整成分—精炼、静置、调温—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轧—卷取、剪断—卸卷—质检—冷轧—入库。预处理工序主要为:原料—破碎—筛分—空气分选—涡流分选—不锈钢分选—X 射线分选。 废铝熔炼铸造生产的产品为铝棒,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经预处理得到的纯 净铝料、中间合金、重熔用铝锭、返回金属)—配料—熔炼—扒渣搅拌—保温—调整 成分—精炼、静置、调温—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造——锯切—均质—质检—成品 入库。 铸轧工序的产品为铸轧铝带材,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经预处理得到的纯净铝料、中间合金、重熔用铝锭、返回金属)—配料—熔化—扒渣搅拌—保温—调整成分—精炼、静置、调温—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轧—卷取、剪断—卸卷—质检—冷轧—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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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1)脱硫废水加碱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喷****处理站预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不得随意外排。 2.废气:(1)废铝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2)废铝熔炼铸造工序和废铝熔炼铸轧工序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3)铝渣回收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4)天然气加热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5)多棒热剪、时效工序天然气加热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通过21m排气筒排放;(6)冷轧油雾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通过21m排气筒排放;(7)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处理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8)固化工序及天然气燃烧工序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9****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0)食堂****设备处理,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分别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等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设软连接、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1)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2)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1.废水:(1)脱硫废水加碱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喷****处理站预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不得随意外排。 2.废气:(1)废铝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2)废铝熔炼铸造工序和废铝熔炼铸轧工序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3)铝渣回收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4)天然气加热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5)多棒热剪、时效工序天然气加热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通过21m排气筒排放;(6)冷轧油雾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通过21m排气筒排放;(7)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处理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8)固化工序及天然气燃烧工序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m排气筒排放;(9****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0)食堂****设备处理,引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分别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等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设软连接、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1)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2)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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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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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85020.3 0 0 0 85020.3 85020.3
0 4.251 0 0 0 4.251 4.251
0 0.4251 0 0 0 0.425 0.42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1.7805 0.718 0 0 1.78 1.78 /
0 3.5712 16.254 0 0 3.571 3.571 /
0 1.1097 7.705 0 0 1.11 1.11 /
0 0.0037 0 0 0 0.004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再生 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处理厂 进水水质标准 化粪池 废水排放水质为 COD38.8mg/L 、BOD57mg/L 、SS26g/L 、氨氮 1.4mg/L 、总 磷 0.5mg/L 、石油类 0.003mg/L 、动植物油 1. 1mg/L 、氟化物 2.8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排气筒废铝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袋式除尘器 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2.2mg/m3-2.9mg/m3
2 DA002排气筒为废铝熔炼铸造工序污染物废气经“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 ”处理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废气经“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 ”处理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8mg/m3-4.9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1mg/m3-37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051mg/m3-0.024mg/m3,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6.5×10~3mg/m3-8.4×10~3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6mg/m3-0.08m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10~3mg/m3,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3×10~6mg/m3,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4×10~3mg/m3
3 DA003排气筒为废铝熔炼铸造工序和废铝熔炼铸轧工序污染物,废气经“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 ”处理后排放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废气经“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 ”处理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4mg/m3-4.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9~38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mg/m3-21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041mg/m3-0.098mg/m3,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1.42×10~2mg/m3-2.27×10~2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6mg/m3-0.08m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10~3mg/m3,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3×10~6mg/m3,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4×10~3mg/m3,
4 DA004排气筒为铝渣回收炒灰处理工序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再生铝行业A级 袋式除尘器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2mg/m3-3.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41mg/m3-0.6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为2.5mg/m3-3.3mg/m3
5 DA005排气筒为均质炉处理工序废气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级 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8mg/m3-3.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0.6mg/m3-30.8mg/m3
6 DA006排气筒为灰渣库、危废间废气处理工序废气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负压收集+水喷淋;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37mg/m3-4.39mg/m3,氨排放浓度2.02mg/m3-2.63mg/m3,臭气浓度排放为630-851(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各设施运转正常的产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 减震、隔声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46~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5~48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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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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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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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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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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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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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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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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