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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377913 | 建设单位法人:张苗忠 |
| 张苗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芝田村 |
| ****年产高效换热器1000套技术改造项目(先行)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1-C3521-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芝田村 |
| 经度:120.778630 纬度: 29.4637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31 |
| 新环建字〔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37791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公司 |
| ****0681MA2BDFYY79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 ****0681MA2BDFYY79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info/****850.html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高效换热器10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高效换热器1000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效换热器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高效换热器生产工艺(暂未建设喷丸工序,由外协加工完成)。 |
| 本项目为先行验收,暂未建设喷丸工序,由外协加工完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级混凝沉淀 气浮+二级混凝沉淀 化粪池+隔油池 油烟净化机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布袋除尘装置 水帘+过滤棉除漆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水喷淋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级混凝沉淀 气浮+二级混凝沉淀 化粪池+隔油池 油烟净化机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布袋除尘装置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机 碱式喷淋装置 |
| 酸洗废气处理设施升级,优于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金属边角料及屑、喷丸粉尘收尘、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切割烟尘收尘、废焊料,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暂未建设喷丸机,故不产生喷丸粉尘收尘;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金属边角料及屑、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切割烟尘收尘、废焊料,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
| 本项目暂未建设喷丸机,故不产生喷丸粉尘收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902 | 0.3657 | 0 | 0 | 0.29 | 0.29 | |
| 0 | 0.116 | 0.146 | 0 | 0 | 0.116 | 0.116 | |
| 0 | 0.006 | 0.007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430 | 0 | 0 | 0 | 7430 | 743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42 | 0.535 | 0 | 0 | 0.342 | 0.342 | / |
| 0 | 0.251 | 0.358 | 0 | 0 | 0.251 | 0.251 | / |
| 1 | 一级混凝沉淀+气浮+二级混凝沉淀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 | 一级混凝沉淀+气浮+二级混凝沉淀 化粪池、隔油池 | 车间预处理废水排放口铬最大日均浓度为0.76mg/L、镍最大日均浓度为0.80mg/L、六价铬最大日均浓度为<0.004均未检出。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预处理废水排放口两天铬、镍、六价铬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废水总排口两天pH值范围为7.4-7.7;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浓度为77mg/L;悬浮物的最大日均浓度为65mg/L;总磷的最大日均浓度为5.14mg/L;氨氮的最大日均浓度为5.30mg/L;石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为0.22mg/L;动植物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为0.4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浓度为17.8mg/L;氟化物的最大日均浓度为5.36mg/L;铬的最大日均浓度为<0.03mg/L;镍的最大日均浓度为<0.02mg/L;六价铬的最大日均浓度为<0.004mg/L。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两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氟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和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中的标准要求;总磷、氨氮的最大日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油烟净化机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机 | 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出口两天废气平均排放总量为5561N.d.m3/h,油烟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0.2mg/m3,排放速率1.13×10-3kg/h。 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油烟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要求。 | |
| 2 | 水帘+过滤棉除漆雾+活性炭吸附(碘值大于800mg/g)+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机 | 监测期间,油漆喷涂晾干废气排气筒出口两天废气平均排放总量为18180N.d.m3/h,颗粒物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3.5mg/m3,排放速率0.066kg/h;非甲烷总烃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2.87mg/m3,排放速率0.054kg/h;乙酸丁酯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0.085mg/m3,排放速率1.58×10-3kg/h臭气浓度两天最大值269。 本项目油漆喷涂晾干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5.8%-87.1%、非甲烷总烃为84.6%-86.0%、乙酸丁酯为89.5%-91.4%。 油漆喷涂晾干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两天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布袋除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装置 | 监测期间,钢材切割烟尘废气排气筒出口两天废气平均排放总量为1204N.d.m3/h,颗粒物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4.4mg/m3,排放速率5.32×10-3kg/h。 本项目钢材切割烟尘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5.6%-86.8%。 钢材切割烟尘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
| 4 | 水喷淋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碱式喷淋装置 | 监测期间,酸洗废气排气筒出口两天废气平均排放总量为8786N.d.m3/h,氟化物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0.17mg/m3,排放速率1.57×10-3kg/h。 本项目酸洗废气处理设施对氟化物去除效率为44.9%-44.5%。 酸洗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氟化物两天最大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348-2008)3类、4类标准 | ①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④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可采取安装消声器等适当的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此外,管道与振动设备的连接由刚性连接改为弹性连接,避免机械设备激发管道振动。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南侧、西侧和北侧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东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及屑、喷丸粉尘收尘、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切割烟尘收尘、废焊料,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及屑、喷丸粉尘收尘、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切割烟尘收尘、废焊****公司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暂未建设喷丸机,故不产生喷丸粉尘收尘;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及屑、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切割烟尘收尘、废焊料、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及屑、废包装材料、焊接烟尘收尘、切割烟尘收尘、废焊****公司回收利用,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区西南侧,约40m2,并按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 废原料桶、废过滤棉、漆渣、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公司安全处置,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南侧,约20m2,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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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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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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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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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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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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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