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横河镇宜青桥村4处租赁权拍卖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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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07月14日下午14:30****政府西南侧附属楼五楼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详情:

标的1:位于**市横河镇宜青桥村乌**路****停车场暂口管理西侧四间房屋和前应路前侧东面空地及4间暂口管理用房的租赁权。总出租面积约423.15平方米。租期五年。年租金起拍价127200元,拍卖保证金25000元。

标的2:位于**市前应**侧村三产地块部分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权。总出租面积约4626.75平方米。租期五年。年租金起拍价220400元,拍卖保证金44000元。

标的3:位于**市浒山街道前应路1280-1288#<1-16>,1290-1292#<1-15>一层、二层村综合楼安置房的租赁权。总出租面积约900.76平方米。租期五年。年租金起拍价120400元,拍卖保证金24000元。

标的4:位于**市乌**路西侧老办公大楼的租赁权。总出租面积约813.28平方米。租期五年。年租金起拍价170300元,拍卖保证金34000元。

注:1、以上标的现状均为使用中。

2、租期五年,五年租金不变。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以此类推。委托方提供收据。

3、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设置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含标的物的日常维护、电梯维修保养等)及相关证照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不得用于严重噪音、污染环境、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用途,****政府部门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6、标的2地上建筑归原租户所有,本标的用于开展文体培训项目,开展项目必须达到环保要求,不影响市创建卫生城市的开展等。

7、商铺招牌(广告牌****政府要求、样式制作,并安装在规定位置。人行道上禁止堆放任何物品。

8、原租户投入的设施设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归原租户所有。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拍卖会前现场展示,意向竞买人看样请自行前往。

三、拍卖方式:现场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公司签订拍卖相关事宜承诺函,未签订者不予报名。

五、报名须知、拍卖保证金缴纳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07月13日16:30前。

2、竞买人须在2026年07月13日16:00前(实际到账为准)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 号:610********388788)

3、报名地点:**市**大道北路543号,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39****4069。

4、有意参加的竞买人请于报名时限内自然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须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07月13日16:30前到**市**大道北路543号办理报名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5、单位报名竞买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汇款时请备注标的名称,拍卖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买人一致,不接受两者不一致的报名。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7月14日下午14:30

地点:****政府西南侧附属楼五楼

注:竞买人须于2026年07月14日下午14:30前到******交易中心开标****政府西南侧附属楼五楼)进行签到登记并领取竞买号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拍卖资格。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报名受理电话:谢先生 139****4069 0574-****0869

联系地址:**市**大道北路543号(**拍卖)

横河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0574-****6473

****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拍 卖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 ****(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须知》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有权在本《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拍卖标的

标的1:**市横河镇宜青桥村乌**路****停车场暂口管理西侧四间房屋和前应路前侧东面空地及4间暂口管理用房的租赁权。出租面积约423.15平方米。租期十年。年租金起拍价127200元,拍卖保证金25000元。

标的2:**市前应**侧村三产地块部分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权。出租面积约4626.75平方米。租期十年。年租金起拍价220400元,拍卖保证金44000元。

标的3:**市浒山街道前应路1280-1288#<1-16>,1290-1292#<1-15>一层、二层村综合楼安置房的租赁权。出租面积约900.76平方米。租期十年。年租金起拍价120400元,拍卖保证金24000元。

标的4:**市乌**路西侧老办公大楼的租赁权。出租面积约813.28平方米。租期十年。年租金起拍价170300元,拍卖保证金34000元。

注:1、以上标的现状均为使用中。

2、租期五年,五年租金不变。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提前一个月将下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以此类推。委托方提供收据。

3、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设置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含标的物的日常维护、电梯维修保养等)及相关证照办理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不得用于严重噪音、污染环境、易燃易爆及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类用途,****政府部门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6、标的2地上建筑归原租户所有,本标的用于开展文体培训项目,开展项目必须达到环保要求,不影响市创建卫生城市的开展等。

7、商铺招牌(广告牌****政府要求、样式制作,并安装在规定位置。人行道上禁止堆放任何物品。

8、原租户投入的设施设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归原租户所有。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9、新租期自2027年2月1日开始。

特别提示(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标的物特别说明(具体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买人须自愿接受下列条款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条款方可参加拍卖: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买受人须向委托人交纳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履约保证金收取后,委托人应向买受人开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届满或非因买受人违约合同解除时,租赁双方无纠纷,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二)买受人租赁标的物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且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及危害房屋安全的经营活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委托人有关标的物使用的规定。

(三)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四)标的1、标的4的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主动到村暂住人口办申报、申领、办好暂住证,交验或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留宿他人,如要留宿须到村暂住办备案准许同意。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对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或可疑物****机关或村暂住办。同时买受人必须自觉遵纪守法,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终止承租期,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五)标的2的买受人须承诺租赁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展文体培训项目,并给予本村村民在收费(小孩按标准价的50%优惠)、名额等方面的优惠。开展的项目必须达到环保要求,不影响市创建卫生城市的开展等。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违法活动。

(六)标的3的买受人须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设计制图,包括门面、广告设置等有关资料。并报请物业、城管等相关部门备案获准,获准后方可进行装饰,因装饰而产生所需一切费用自负,同时因买受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损毁承租房屋,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做到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办理好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搞好清洁卫生,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遇重特大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必须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自负。

(七)委托人出租给买受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水、电、有线电视等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不得私拉乱接,发现问题及时切断排除,并立即报告村水电工及时修复。所需费用买受人自负。所需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必须及时交付。

(八)买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保证安全,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消防安全,严格禁止在承租房内吸烟,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刻注意检查水、电线路接头是否完好,注意燃气使用是否安全,必须在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认可后,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如遇发生意外,要及时报警,并适当实施补救,确保减少损失。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特别如遇到特大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必须及时安全撤出,上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买受人自负。保持清洁卫生,和睦相处,同时在租赁期内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如因买受人对房屋结构改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商铺招牌(广告牌****政府的要求,样式制作,并安装在规定位置,****商铺立面外搭建、安装牌匾等设施或设备人行道上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如发生以上行为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并立即终止合同。

(十)委托人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涉及经营的相关证照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的各项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十一)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须向委托人书面申报并提交装修设计图,经委托人同意后,再由买受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买受****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涉。

(十三)如遇道路拓宽、土地征用、政策明令拆除等事由需拆除买受人所造建筑物的或解除租赁关系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退还当年未产生的土地租金。若涉及拆迁补偿相关问题,均有拆迁部门核定为准,委托人不做任何补偿。

(十四)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返还标的物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人验收认可,并互相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买受人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可移动财产收回;买受人投入的固定装修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买受人搬迁期限为租赁期满,如逾期未搬的,委托人有权按废弃物予以处理。

买受人逾期归还标的的,则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二倍向出租人支付占用期间侵占费,且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并且不予退还房屋履约保证金。

(十五)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标的物的。

②将标的物用于非法****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租赁相关费用的。

④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

拍卖前期须知

第六条 报名办法

1、竞买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公司签订拍卖相关事宜承诺函,未签订者不予报名。

2、展示时间、地点:标的展示于标的物现场,竞买人现场看样请自行前往。

3、报名者须于2026年07月13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 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 号:610********388788)。

4、自然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携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07月13日16:30前到**市**大道北路543号办理报名竞买手续。

5、单位报名竞买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第七条 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告知竞买人。如修正或补充内容涉及实质性变化的,须重新计算公告期。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在拍卖会举行前,如委托人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则竞买人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接受,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予以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交纳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所领取的拍卖保证金收据是参加拍卖活动的重要依据,应自行慎重处置,若因转交他人或遗失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收据中注明的竞买人自行负全责,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会须知

第八条 竞拍须知:本次拍卖标的经过发布公告,并经实地展示,由拍卖人主持,并在相关当事人和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竞买人凭身份证明或单位公章登记入场。在拍卖会现场,任何举牌应价的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其后果均由号牌对应的竞买人承担。如参加现场拍卖的为非报名者本人,则须提交报名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应标明授权范围,包括现场举牌应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签署等)同时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一个委托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竞买人的委托,且竞买人之间不得相互委托。

第九条 竞买人一旦进入了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之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拍卖会的会场秩序。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按《拍卖法》规定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竞买人如中途退场,将视为放弃竞买,不影响拍卖会的继续进行。

第十一条 本次拍卖会竞拍规则:

拍卖时的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包含任何税、费及买受佣金。

1.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根据出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并依法对竞买人的出价、应价以及成交进行有效确认。

2.原买受人按规定办理手续参加竞买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3.当全场出现最高价时,拍卖师以“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的方式提醒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若无人再加价的,拍卖师以落槌表示成交,成交后竞买人的应价、出价均无效。

4.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开始前到达拍卖地点,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公章领取竞买号牌,否则拍卖人有权视为竞买人已放弃竞买。竞买人对竞买号牌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被错拿等原因造成的竞价或成交,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

第十二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有效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

拍卖后期须知

第十三条 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当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凭竞买人报名时登记的户名及账号无息退还至原账户;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到拍卖人处无息退还。

如未收到拍卖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拍卖人联系(0574-****0610、139****4069)。

第十四条 税费承担

1、成交价为年租金(不含税价格),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委托人可按实开具收据,租赁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租赁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垃圾清运费、数字电视、燃气费等。

第十五条 款项支付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五年租金成交总价的1.5%)。

1、首年租金及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交至**市横河镇宜青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账 号:201********7725,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拍卖佣金交至户 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 号:610********388788。买受人若未能及时支付的,拍卖人有权在拍卖保证金里优先扣除。

3、买受人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的房屋水电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出具收款收据。待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且买受人结**、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期间费用,租赁双方无任何纠葛的前提下,由委托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十六条 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所支付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并征得出租人同意重新拍卖,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5日内可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双方无涉。

第十九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方、拍卖人所有。

会场纪律

一、竞买人有序进入拍卖会场,拍卖会现场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现场拍卖期间,要求竞买人之间间隔1个座位就坐参拍;严禁聚众扎堆。

三、进入拍卖会场后,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自觉爱护场内公共设施、设备,对故意毁坏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干扰拍卖会正常进行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将劝其退场。

六、拍卖会结束后,要求竞买人有序退场,同时将号牌归还工作人员。

七、在会场内禁止吸烟。

八、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损坏、丢失等后果自负。

九、理性应价,谨慎举牌。

本次村级房屋租赁权公开拍卖由横河镇公共**交管办监管,电话:0574-****6473 。

****

2026年07月06日

竞买人承诺声明:

本人已到实地踏勘拍租标的,收到并认真阅读了《租赁权拍卖须知》和附件,在此郑重承诺:本人自愿参加此标的竞拍,已对拍卖标的各种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道,知晓并完全接受拍卖标的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自愿履行本《租赁权拍卖须知》和附件的所有条款,愿意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格式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租赁)

合同编号:

甲方:**市横河镇宜青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乙方:


制订

二0二六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市横河镇宜青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82MA2AJQ3X31

注册住所:**省**市横河镇前应路988号

机构类型:集体经济

法定代表人:胡利明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的位于 ,房产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 年,证载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出租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转****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 拍卖 。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以成交价款的平均值分 次支付,第1年的租金必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汇入 镇****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后 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参照下面10条)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未开通水电的房屋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七条 交割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 镇****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向 镇****交易中心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 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 镇****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如合同内容与公告须知不一致的,以公告或须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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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招标公告
慈溪市横河镇宜青桥村4处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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