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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01MAEL5TW362 | 建设单位法人:舒平闲 |
| 顾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湖****经济开发区 |
| 盛新宝锂电池极柱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湖****经济开发区 |
| 经度:114.219030 纬度: 29.8915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4 |
| 咸环安审字〔2025〕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01MAEL5TW362001U |
| 2025-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01MAEL5TW3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康琦环保****公司 |
| ****1202MA48HAN910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4********1377874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04rpHC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电池极柱5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电池极柱5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冲压-机加-焊接-酸洗-清洗-镭雕-研磨-清洗-铜抛-钝化-烘干-产品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冲压-机加-焊接-酸洗-清洗-镭雕-研磨-清洗-铜抛-钝化-烘干-产品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的废水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钝化槽更换废液、超声波槽更换废液、酸洗槽更换废液、钝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研磨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铜抛后清洗废水等)。钝化槽更换废液、超声波槽更换废液、酸洗槽更换废液等经过预处理后汇同钝化后清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研磨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铜抛后清洗废水、生****处理站(调节池、pH 调节、综合沉淀、生化中问池、厌氧,缺氧,好氧1、好氧2池,处理规模为45m3/d)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冷镦及车床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危废间暂存废气、食堂油烟等。机械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车间内自然沉降;车床、冷镦工序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静电除油系统+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采用加盖设计,并定期喷洒除臭剂以减小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排风扇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需满足《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级“新改扩建”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只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1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9-2001) 表2标准限值。 (三)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布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一般固体废物如不合格品以及边角料、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处理,废树脂、废石英砂、废滤膜以及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进行定 期回收处理,即换即清;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冷镦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铜拋剂、废磨料、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沉淀油渣、反渗透浓水蒸发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检测废液、静电吸附废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给相关****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23)的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并做好台帐备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设冷镦机,在机加工车间以及机床车间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通风系统,打磨、镭雕等机加工过程的金属颗粒物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减缓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气的环境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周界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浓度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要求。验收监测期间,6号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4.40mg/m3,7号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59mg/m3,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10mg/m3)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97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槽、酸洗槽、钝化槽废液③清洗废水④纯水制备浓水⑤地面清洁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处理厂 。 钝化槽更换废液、超声波槽更换废液、酸洗槽更换废液经过预处理(调节池、pH调节、亚铁反应、混凝反应、絮凝反应、**度沉淀工艺,处理规模为5m3/d)后汇同清洗废水、地面****处理站 。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研磨废水 等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pH 调节、综合沉淀、生化中间池、厌氧、缺氧、好氧 1、好氧 2 池,处理规模为 45m3/d)处理达标后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北洪巷。 铜抛剂废水 铜抛剂工艺后的****处理站;更换后的铜抛剂废液作为危险废物 。 纯水制备浓水 纯水制备浓水为清净下水,水质简单,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洁,剩余部分直接经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的废水污染物pH值在7.21~7.41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98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0.9mg/L,总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5.1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mg/L,BOD5日均浓度最大值为92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3.4mg/L,石油类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5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5mg/L,铅、 镉、 铬、 铜 、砷、 汞 、六价铬检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不合格品以及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处理,废树脂、废石英砂、废滤膜以及废活性炭交由原厂家回收。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铜抛废液、废磨料、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沉淀油渣、废油(环保措施产生)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7生产车间1F北侧,面积100m2),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点堆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设置了1个约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存放危险废物,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与裙脚采用环氧树脂漆做好防渗,同时做好地沟设置;防止泄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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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 | 钝化槽更换废液、超声波槽更换废液、酸洗槽更换废液经过预处理(调节池、pH调节、亚铁反应、混凝反应、絮凝反应、**度沉淀工艺,处理规模为5m3/d)后汇同清洗废水、地面****处理站 。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研磨废水 等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pH 调节、综合沉淀、生化中间池、厌氧、缺氧、好氧 1、好氧 2 池,处理规模为 45m3/d)处理达标后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北洪巷 |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的废水污染物pH值在7.21~7.41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98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0.9mg/L,总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25.1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mg/L,BOD5日均浓度最大值为92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3.4mg/L,石油类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5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5mg/L,铅、镉、铬、铜 、砷、汞 、六价铬检测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 |
| 1 | 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 |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加工切削废气、打磨废气、****处理站废气。本项目机加工正极柱成型工序中会使用切削液;机加工负极柱铜片冲压工序中会使用冲压油(即切削油),成型工序中会使用切削油;冲压正/负极柱冲压成型工序中会使用冲压油(即切削油)。上述工序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生产线有机械手一体机、铣床、小磨床、钳工台、冲床机械手等,每台设备处废气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为颗粒物。产生的废气为金属粉尘,密度较大,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使用镭雕机、激光焊接机进行时由于镭雕、激光焊接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烟尘,主要污染为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很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间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过程中产生恶臭废气,在好氧池、污泥脱水池内安装搅拌设备,使废水在池中混合充分;污泥的脱水采取压滤机进行快速脱水,并及时清运,以避免污泥堆放过程中的少量弥散恶臭气体;臭气浓度覆盖范围仅限于构筑物及其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37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97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6号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4.40mg/m3,7号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59mg/m3,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10mg/m3)要求;****处理站周界废气污染物氨检测浓度最大值为0.05mg/m3,硫化氢检测浓度未检出,臭气浓度检测浓度最大值为14,根据监测结果,****处理站周界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要求。 |
| 1 | 厂房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本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镭雕机、全检台、纯水设施、前处理线设备、前处理线设备水泵、机械手一体机、铣床、小磨床、钳工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通过厂房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东、南、西、北侧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在51.4dB(A)-62.5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厂界四周东、南、西、北侧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在49.7dB(A)-53.8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55dB(A))。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一般固体废物如不合格品以及边角料、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处理,废树脂、废石英砂、废滤膜以及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进行定 期回收处理,即换即清;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冷镦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铜拋剂、废磨料、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沉淀油渣、反渗透浓水蒸发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检测废液、静电吸附废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给相关****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23)的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直接排放,并做好台帐备查 | 根据现场情况企业在厂房内专门设置区域一般固体废物放置不合格品以及废包装材料,在6号车间北侧建设一处100平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并设置围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调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以及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弃后集****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过程目前暂未产生废树脂、废石英砂、废滤膜以及废活性炭,后期由生产厂家进行定期回收处理,即换即清,不在厂区暂存。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含油金属屑,废冷镦油存放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铜抛剂,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存放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并且及时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磨料,沉淀油渣,反渗透浓水蒸发残渣,废冷镦油,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废过滤材料暂未产生,待后期产生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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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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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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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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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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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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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