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陕投**能源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陕投**能源2×1000MW火电工程项目位于**省**市信**樟塘村,本项目为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并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厂址地处**右岸,京九铁路大塘埠站西面。本期工程厂址位于一期工程扩建端西侧,部分区域为一期工程施工场地。
2、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
数量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各型 |
GB/T14902-2024 |
5000立方米 |
详见附件报价表 |
(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若后续采购累计数量超过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
4、交货时间:2026年07月至2026年12月(预计),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地点:****陕投**能源火电项目部(**省**市信**樟塘村)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类似工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框架合同须提供实际签约量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2日14时00分(**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14日14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
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供应商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联 系 人: 路波
电 话: 0531-****2541
电子邮箱: ****@powerchina-ne.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 路波
电 话: 0531-****2541
电子邮箱: ****@powerchina-ne.com
九、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邮箱地址:****@powerchina-ne.com,电话:0531-****2202、****2317。
十、受限供应商
****集团****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采购供应商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2026年07月0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12日17时00分前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14时00分前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14时00分前 |
| 3.2.3 |
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税金、保险费等各项费用,但不包括泵送费。 2、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单价,不予调整。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无 |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响应文件份数 |
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要纸质版。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公司电子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公司电子章。 |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3%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1.1 |
付款方式 |
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凭证办理结算,结算数量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准。 2、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买方收到发票时间为准)向买方提交合同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处注明合同编号,以及由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货款总金额90%的“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货款的90%作为交货款。质保金:剩余10%为质保金,待项目移交业主六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卖方负责提交金额为总货款10%的“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给买方,经买方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无息付清。 |
| 11.2 |
解释权 |
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采购人,相关解释以采购人书面解释为准,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查询);
(17****集团****公司或者 ****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 转为谈判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采购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https://bid.****.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公司采购工作,****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采购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采购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采购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小组****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小组,****小组服务。
3.2****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见附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PC-0124-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
陕投**能源2×1000MW火电工程I标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
||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
| 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类似工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
|||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商 应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在开启前送达指定地点(可邮寄),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
| 制造商/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5、****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综合单价 |
预估总价 |
备注 |
| 1 |
普通混凝土 |
普C15(非泵送) |
50 |
|||
| 2 |
普通混凝土 |
普C20(非泵送) |
1700 |
|||
| 3 |
普通混凝土 |
普C25非泵送) |
800 |
|||
| 4 |
普通混凝土 |
普C30(非泵送) |
1000 |
|||
| 5 |
普通混凝土 |
普C35(非泵送) |
500 |
|||
| 6 |
普通混凝土 |
普C40(非泵送) |
500 |
|||
| 普通混凝土 |
普C45(非泵送) |
200 |
||||
| 普通混凝土 |
普C50(非泵送) |
200 |
||||
| 普通混凝土 |
普C55(非泵送) |
50 |
||||
| 一级配 |
细石 |
元/ m3 |
措施费单价为采取相应项目措施时每立方混凝土需增加的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价格) |
|||
| 抗渗混凝土 |
P6 |
元/ m3 |
||||
| 抗渗混凝土 |
P8 |
元/ m |
||||
| 抗渗混凝土 |
P10 |
元/ m |
||||
| 外加剂 |
早强剂 |
元/ m3 |
||||
| 外加剂 |
缓凝剂 |
元/ m3 |
||||
| 外加剂 |
防冻剂 |
元/ m3 |
||||
| 外加剂 |
抗冻融F150 |
元/ m3 |
||||
| 外加剂 |
抗冻融F200 |
元/ m3 |
||||
| 外加剂 |
抗冻融F250 |
元/ m3 |
||||
| 外加剂 |
膨胀剂 |
元/ m3 |
||||
| 外加剂 |
防腐 |
元/ m3 |
||||
| **混凝土 |
元/ m3 |
|||||
| 泵送费 |
元/ m3 |
|||||
| 总计 |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
|||||
| 税率 |
13% |
|||||
注: 1、各标号混凝土具体数量为估算量,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实际使用数量和清单数量有差别时,卖方应予以接受,不得以此作为单价调整和索赔依据
2、以上价格含税13%,含运费,数量仅做参考,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3、生产买方混凝土时买方有权利到搅拌楼查看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卖方需全力配合。当卖方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时,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4、买方可对卖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买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卖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和浇筑后,买方发现混凝土质量有问题,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到现场核实情况、解决质量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服务,卖方应承担因混凝土本身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按照本次不合格方量及处理本次不合格混凝土所产生的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
6、特别提示:混凝土原材料要求、质量要求、质量证明文件要求等详见第七部分技术规范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添加技术规范。
****陕投**能源2×1000MW火电工程I标段
商
品
混
凝
土
技
术
规
范
一、原材料的要求:
1.水泥生产厂家的要求:所报材料中水泥生产厂家必须为资质齐全的大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应为海螺,**青,红狮生产的水泥,每一批进场的水泥(散装500t/批,袋装200t/批)进行送检,质量要满足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2018年第3号修改单)规定常规检验指标胶砂强度、**性、标准稠度、凝结时间、烧失量的技术要求。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必须符合GB50496-2018《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的要求,应选用水化热低的通用硅酸盐水泥,3d水化热不宜大于250kJ/kg,7d水化热不宜大于280kJ/kg。****搅拌站的入机温度不宜高于60℃。同时商混站需按年度和品种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检验的水化热、碱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三氧化硫等报告。对于**混凝土,同一工程使用的水泥为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种、同强度等级、同批号,且采用同一熟料磨制,颜色均匀的水泥。
2.砂子及石子的质量要求:
中砂依据GB/T14684—2011《建筑用砂》的标准,采用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细度模数(2.0-3.0)的水洗砂的标准或者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河沙。
石子GB/T14685—2011《建筑用碎石》的标准,采用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针片状≤8%,采用坚硬、无裂纹或弱面清洁,光滑并无表面膜层的5—31.5mm碎石。根据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第1.0.3条规定,对于重要部位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第3.1.10条规定,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不得采用有碱骨料反应的活性骨料。每一批进场的石子(400m3或600t)进行送检,质量要满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规定常规检验指标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堆积密度、压碎指标的技术要求。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应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不超过3kg/m3。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应对砂、石坚固性指标进行检验并满足标准要求。凡用于**砼工艺结构的砂石均需水洗、经招标方(**总包、监理、业主)现场验收后方可使用;所用的粗骨料应连续级配良好,颜色均匀、洁净,含泥量小于0.5%,泥块含量小于0.2%。在同一工程中使用的骨料应为同一生产厂家产品。
现场施工使用的混凝土及**混凝土工艺施工时,符合**混凝土用砂要求,以中砂为宜,细度模数(2.0-3.0),均需水洗合格,严禁使用海砂,含泥量为≤2.0%,泥块含量≤0.5%。每一批进场的砂子(400m3或600t)进行送检,质量要满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和JGJ 169-2009《**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规定常规检验指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堆积密度、压碎指标的技术要求。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云母含量不应大于1.0%。坚固性和砂中的氯离子含量应满足GB55008-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要求。
混凝土搅拌用水检验指标为PH值、不容物、可溶物、氯离子、硫化物、碱含量、放射性、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比,检验指标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质量要求,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有腐蚀性,拌**不得采用现场地下水,应采用城市供水系统的饮用水。
提供的检测报告指标内容应符合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中钢筋混凝土用水水质要求并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混凝土中掺加的外加剂应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及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相关要求,当业主方对厂家有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为准,同时满足以上及现行规范相关要求。
5.其他掺合料
当采用粉煤灰时,要求粉煤灰供货来源稳定,不能随意更换,根据买方提供的货源为正规厂家的原材料。根据现场浇注效果,有权确认掺合料的来源,并承诺不产生商务偏差。应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检验批,其理化性能应符合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不低于一级的要求;当采用矿粉时,要求粉煤灰供货来源稳定,不能随意更换,也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矿粉为一检验批,检验指标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8046-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中S95级。同时商混站需按年度和品种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检验的碱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三氧化硫等报告。
二、质量要求:
2.1、必须符合GB/T14902-2024《预拌混凝土》执行中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2.2、按照GB/T14902-2024《预拌混凝土》,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耐久性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 JGJ/T193-2009《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质量标准与买方质量要求产生矛盾之处,按GB/T14902-2024《预拌混凝土》执行。
2.3、投标时必须明确水泥品牌,卖方在未征得买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变更水泥生产厂家。
2.4、做好用于买方原材储存相关原材料的设施,并接受监督管理。
2.5、特殊季节施工,必须满足相关混凝土浇筑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质量要求。
2.6、抽查如出现相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计量设备、原材料、混凝土等,卖方需按照买方相关要求进行。
2.7、需配合买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
2.8、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试验、应用选择原则:在材料和浇筑方法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地降低水胶比。坍落度一般控制为160±20mm,以减少泌水的可能性。
2.9、**砼工程用砂使用河砂,普通砼工程用砂使用河砂或机制砂,均需水洗合格。
2.10、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报审我方的混凝土配合比投料,不得中途更换,如确实需更换混凝土配合比时,需经我方同意。搅拌时间应充足,不得低于60秒。并严格控制水灰比,随气候变化随时抽验砂子、碎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用水量。保持拌合物匀质一致,确保混凝土内在,外观质量。搅拌站试验人员跟班值班,负责当班混凝土生产拌合物的质量控制,及时根据天气、材料变化调整施工配合比。
2.11、当混凝土到达现场,出现离析、塌落度较大或较小等问题,实验室技术人员保证随叫随到,保证全程的技术跟踪管理工作。
2.12、供货前,卖方应先自行做**砼样板构件,砼免费供应,待拆模后,总包方、监理、业主对外观质量、色差等提出整改时,卖方应安排人员积极整改,对配比等调整,并保证供货质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待总包方、监理、业主对供应砼无异议时,方可进行后续供应。
三、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3.1、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矿渣粉等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复试报告、进场合格证及材质单、原材跟踪记录。
3.2、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粗、细骨料碱活性、坚固性检测报告及标准、规范、建筑强制性条文等中需要检验指标报告。
3.3、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氯化物和总碱含量检测报告或计量算书及规范、标准、建筑强制性条文等中需要检验指标报告。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碱含量、氯离子和三氧化硫计算书,计算值符合图纸要求,最大氯离子含量≤0.08%,最大碱含量≤3.0kg/m3。单体体积混凝土中三氧化硫的最大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4%。
3.4、混凝土用水鉴定报告及标准、规范、建筑强制性条文等中需要检验指标报告。
3.5、混凝土搅拌机计量器具证书及自检记录。
3.6、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混凝土配合比试配报告对于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提供相关耐久性试验检测报告。
3.7、有资质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开盘鉴定。
3.8、混凝土搅拌记录、施工配合比通知书。
3.9、混凝土质量控制记录。
3.10、混凝土生产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3.11、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出厂合格证。
3.12、****质监站活动期间抽查验证需要的其他资料,同时专人跟踪配合及对问题整改。
3.13、用于大体积混凝土的水泥,按照GB50496-2018《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要求,需提供水泥水化热检测报告。
3.14、提供混凝土搅拌用水PH值、不容物、可溶物、氯离子、硫化物、碱含量、放射性等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15、提供的所有的资料,必须符合《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 241-2012的要求 。
3.16、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卖方负责整理提供预拌混凝土相关资料。
四、其他要求
4.1、 商砼公司资质
4.1.1、****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混凝土生产企业环保批复文件,,并在资质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及地点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要时,能在二级应急响应时间段不间断供应混凝土。
4.1.1、****公司应有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原材料采购与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质量纠纷跟踪处理制度等。
4.1.2、****公司必须设立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专门负责对原材料质量、 负责混凝土性能等相关检测工作,其****公司的生产范围及能力相适应,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4.2、生产供应与人员配备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GB/T14902-2024《预拌混凝土》、GB/T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及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控制生产过程质量。
4.2.1、混凝土的供应
4.2.1.1、商品搅拌站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普通混凝土配合比时应选好适宜的坍落度值。施工现场技术****搅拌站加强联系与沟通,计算好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的速度,选择合理的运输车的安排、合理的运输路线,保证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的质量。
4.2.1.2、商混站应制定如果遇到泵送管道堵塞、运输混凝土车因交通堵塞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应急措施,保证混凝土的连续供应。
4.2.1.3、每车到达现场进行浇筑之前,应进行现场搅拌,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与我方取得联系,讲明事情原因并重新发货,并通知我方到货时间。
4.2.1.4、当因商混站供应问题对我方的生产和质量产生影响时,所损失的费用由商混站承担,并处以罚款。
4.2.1.5、若商品混凝土企业对进场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方法另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向项目部(承包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项目部将按交底记录要求配合做好现场的施工组织,以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正常稳定。
4.2.1.6、 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卸料(或使用)时严禁加水、严禁进行二次运转、严禁二次搅拌(必要时,在搅拌站试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可二次加入外加剂,并充分搅拌均匀)、严禁将超过初凝时****工程部位。
4.2.1.7、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搅拌站做好跟踪记录,如出现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强度不达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标准要求,质量问题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经调查确属商品混凝土企业责任的,其返工、补强等的费用,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并按合同约定赔偿给项目部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质量事故较为严重的,我公司将预行使追究法律责任。
4.2.2、混凝土生产与设计强度等级的一致性
4.2.2.1、施工现场技术员根据图纸设计与施工进度,委托商混站浇筑与图纸设计标号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混站按照委托搅拌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不得有误,如出现不符合设计强度等级混凝土,将对商混站追究质量事故责任与损失,并处以罚款。
4.2.2.2、混凝土运输车配挂相应强度等级的标志牌,必须保证车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标志牌强度标号的一致性,出现车内混凝土强度与标志牌不相符,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如果出现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工程质量,我方将追究商混站事故责任与损失。
4.2.2.3、卖方提供泵送服务的车辆,必须配厚度不小于10mm、1000mm见方的钢板作为支腿垫板,配合不短于1200mm*220mm*150mm枕木共同使用。
4.2.2.4、卖方提供泵送服务的车辆,泵车使用前确认好现场环境是否具备浇筑条件,否则浇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由卖方承担。
4.2.3、人员的配备
当第一车混凝土罐车到达施工现场时应有商混站试验人员一同到达,并携带混凝土开盘鉴定等相关资料。如资料有错误,应在该施工部位施工完成之前修改正确并送达我方接收人手中。如出现试验人员或其他人员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延误我方施工计划,所损失的费用由商混站承担,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单次任务或当日混凝土浇筑量超过100m3)混凝土浇筑时,卖方必需在现场配备一名协调调度人员,调度人员应根据现场浇筑情况随时与卖方沟通联系,确定混凝土生产、供应速度,由于现场调度人员与卖方沟通不良导致混凝土供应过快而积压超时无法使用或供应过慢导致现场窝工等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3、混凝土质量控制
4.3.1、原材料试验检测
4.3.1.1、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所用的原材料应为质量稳定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不得使用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的海砂等。当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共同研究确定。
4.3.1.2、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的管理,要实行进货检验,各种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取样和检验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其中,用于本项目部生产的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新进厂后,根据相关标准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测。原材料进场后重要部位或不定期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共同见证取样。买方、监理、建设单位有权随时现场取样,卖方应配合
4.3.1.3、因雨或其它因素造成砂、石子含水率变化时,搅拌站必须及时进行含水率的测定,并及时调整混凝土用水量,确保混凝土质量。
4.3.1.4、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企业应当按开盘次数向项目部提供如下质量控制资料: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有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进场复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及相关耐久性试验检测报告;经监理批复的混凝土生产配合比报告、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发货单。发货单应做到一车一单,随混凝土送料车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的依据。
4.3.1.5、水、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公司提供厂家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并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分批送至有资质的试验室复检,将合格的分批抽检试验报告以及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坚固性试验报告,砂、石、水泥、粉煤灰、水、外加剂、矿粉的氯离子试验报告、碱含量试验报告和三氧化硫含量试验报告、大体积混凝土水泥水化热复检报告等资料移交****。
4.3.2、现场试验检测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工作性能,满足我方施工技术要求,需要商混站试验人员进行现场工作性能试验。主要检测指标有:坍落度、和易性、保水性几个方面,每次检测不少于2次。同时我方对混凝土原材料将进行抽检,混凝土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与商混站提供的配合比设计报告一致且符合我方以及标准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如我方发现商混站所用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将暂时中止合同,因此发生的成本增加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4.3.3、结构强度试件制作
商混站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结构部位试件抽检:按每100m3抽取一组试件;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并出具混凝土报告或合格证。如因试件数量不够导致资料不全,对此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商混站承担应负的责任,并处以罚款,商混站做出书面的工程质量处理分析意见,在事发当日算起2日内回复。
4.3.4、混凝土强度
4.3.4.1、商混站生产的混凝土,经现场留置的28天标养试块强度,必须达到图纸设计的强度等级,并满足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强度评定要求:当评定样本容量低于10组时,非统计方法评定平均值(mfcu)不低于fcu.k标准值的1.15倍,最小值(fcu,min)不低于标准值(fcu.k)的0.95倍;当评定样本容量不低于10组时,采用统计方法评定按5.1.3的要求。
4.3.4.2 、商混站应向我方提供由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出厂强度检验报告。
4.3.5、混凝土耐久性
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测评定应符合JGJ/T 193-2009《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商混站应向我方提供由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报告。
4.4、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根据GB50496-2018《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规定,由于水泥水化热引起混凝土浇筑体内部温度剧烈变化,使混凝土浇筑体早期塑性收缩和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收缩增大,使混凝土浇筑体内部的温度-收缩应力剧烈变化,而导致混凝土浇筑体或构件发生裂缝。因此,应在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搅拌环节,采取一系列的技术措施。
4.4.1、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所规定的强度等级、耐久性、抗渗性、体积稳定性等要求外,尚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工艺特性的要求,并应符合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水泥用量、降低混凝土绝热温升值的要求。
4.4.2、大体积混凝土应选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其3d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50kJ/kg,7d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80kJ/kg。
4.4.3、大体积混凝土配制可掺入缓凝、减水、微膨胀的外加剂,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DL/T 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GB/T 8077-20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和环保规定。
4.4.4、掺加粉煤灰和矿粉外掺料,由于粉煤灰、矿粉具有一定的活性,不但可代替一部分水泥而且粉煤灰颗粒呈球状,具有“滚珠效应”而起到润滑作用,能改善混凝土的粘塑性,并增加泵送混凝土要求的0.31㎜以下颗粒的含量,改善混凝土的可泵性,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
4.4.5、粗细骨料选择,对大体积混凝土宜优先选用以自然连续级配的粗骨料配置混凝土。因为连续级配粗骨料配置的混凝土具有较好的和易性,较少的用水量和水泥用量及较强的抗压强度。
4.4.6、 降低混凝土出机温度最有效的办法是减低石子的温度如降低拌**温度(拌**中加冰屑或用地下水);骨料用水冲洗降温,避免暴晒等。混凝土出机温度控制在5~30℃的范围。
4.5、 冬期施工
根据JGJ104-20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稳定低于5 ℃,即满足冬期施工条件。为了确保冬期施工中混凝土质量,应注意以下几点:
4.5.1、原材料
4.5.1.1、进入冬施前,商混站应该储备充足的原材料,防止生产过程中因材料断档而影响连续生产。
4.5.1.2、严把进料关,各种原材料进场后,验收其质量证明书,并按标准要求进行严格的复检,严禁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生产过程。
4.5.1.3、砂石料应提前备料,依次堆放,使其含水率降低并保持均匀一致。生产时,去除外面一层冻层,使用里面干燥未冻的砂石料,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4.5.1.4、对砂石料进行加热,严禁将带有冻团和冰雪的砂石装入搅拌机内。
4.5.1.5、冬施混凝土所用水泥,宜采用42.5 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4.5.1.6、掺加含有早强剂、减水剂和泵送剂的复合型防冻剂,以保证混凝土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以前不受冻害。
4.5.1.7、商混站人员每天检测砂、石料的含水率,并折算至配合比中,遇雨雪天气要增加检测次数。
4.5.1.8、商混站人员每班最少2 次复测外加剂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好其掺量,防止其波动影响混凝土质量。最少4次测量水和骨料的入机温度和混凝土的
4.5.2、 混凝土搅拌、运输和浇筑
4.5.2.1、搅拌时要先投入砂石和水拌合,然后再投入水泥拌合,以保证先期投入的砂石料和水的混合物在与水泥接触时温度不超过60 ℃,确保水泥不发生假凝现象。
4.5.2.2、 搅拌时间适当**50%左右,保证混凝土搅拌均匀。
4.5.2.3、尽量减小水灰比,泵送混凝土在保证能够泵送的前提下,坍落度控制在图纸要求范围之内,非泵送混凝土在保证能够卸出罐的前提下,坍落度控制在图纸要求范围之内,以降低发生冻害程度。
4.5.2.4、严格控制复合型防冻剂的添加量,防止混凝土冻融事故的发生。
4.5.2.5、混凝土运输车罐体上加盖保温罩,以减少运输中热量损失,每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运输车司机及时冲洗掉进料口及出料口的混凝土,以免污染路面。同时目测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坍落度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质检员和程控员进行调整,并查明其原因。
4.5.2.6、混凝土浇筑现场,搅拌站和运输车之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由浇筑现场统一指挥。泵送施工时加强运输车运输速度,减少运输时间,保证生产运输的连续性,减少混凝土在车泵管道内的停留时间,防止温降过大堵管,确保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8℃,我方不定时抽查。
4.5.2.7、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 5 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4.5.2.8、罐车应在驾驶室挡风玻璃前醒目位置,使用标识牌对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抗冻融、防冻等性能指标进行表示,否则进行考核人民币200元整。
4.6、结算计量与考核
4.6.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采取供方混凝土随车发货单方量和现场实际浇筑方量双控结算的方法。无偏差时,以随车发货单方量为结算依据;有偏差时,双方应12小时内现场协商签字确认,如任何一方无响应,以提出异议方数量为准。
4.6.2、我方可对卖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卖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
4.6.3、卖方不得以批次方量少、施工时间长等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延迟供应。卖方应保证按我方规定的时间供应,每逾期一次考核10000元予以警告,如出现第二次逾期,我方有权终止合同。支付逾期交货考核并不免除卖方交货的所有责任,买方有权利索赔。
4.6.4、卖方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