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开展**省代理记账机构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机构自评、财政复核等程序,确定了2025年度信用评价初审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1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本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存续代理记账机构。
三、评价等级说明
本次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不确定等级五类:其中A级、B级、C级、D级为2025年度实际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机构的评价结果;“不确定等级”仅适用于2025年度未实际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不纳入A级至D级评价范畴,单独予以列示。
四、异议申诉及信用修复方式
异议申诉:各代理记账机构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核实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信用修复:根据国务院信用信息修复相关管理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存在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信息,且已完成整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在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主动向属地财政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并附相关整改佐证材料,修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对应失信信息不再纳入下一评价周期的扣分范围。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739-****283
附件:1.****塔区2025年度中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初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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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